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冷静报道:百度是一个知名的搜索网站,26日却被东莞的王女士推上了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王女士表示,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对外宣称“百度百科”的内容经过内部审核,自己是经被告提供的号码被骗的,百度公司应当承担虚假宣传、审核不实的责任,赔偿499881元。
事件原由:上网搜索客服电话遇骗子
去年6月13日,家住东坑镇的王女士通过百度搜索“某商旅网优选”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想办理机票退票手续。她在百度上搜索的第二条信息显示出了“4008111908”的号码,并且署有“百度百科”的字样。王女士随后拨打该号码, 对方表示可以改签,但要收取20元手续费。王女士在对方的电话指挥下,打开了网上银行转账界面,输入了对方账号,按要求输入了一组验证码“499881”。可是她的电话还没有放下,就收到银行短信,显示自己的499881元刚刚汇到到对方账户。对方解释是操作失误,一会就把钱转回来,但至今杳无信讯。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王女士认为,正是由于百度提供了的虚假号码才导致自己被骗,所以将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和东莞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被告赔偿499881元。
庭审焦点:究竟谁在经营百度网站?
昨日上午,坐在南城法庭上的王女士仍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如何被骗的,“百度百科里的信息怎么会有假的呢?我完全是出于对百度的信任,所有想都没想就拨打了那个电话。”
百度(中国)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代理律师参加了昨日的庭审,他们提供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并表示百度网站的经营者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而并不是俩被告。“从营业执照登记可以看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批准具有提供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是百度网站的实际经营者。俩被告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只是关联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说法,王女士并不认可,“百度搜索引擎的页面上,并没有注明具体的经营公司是谁,也没有注明经营公司与百度(中国)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所以,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很难识别确定。 即便如此,百度(中国)有限公司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运营是知晓的。百度(中国)有限公司设立几家公司是混淆公众,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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