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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受损“论斤赔偿”?航空公司规矩该改
2015-11-27 13:29:19 来源:天津日报
 有人戏言,坐飞机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很晚才到。坐飞机最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受损甚至丢失,获得赔偿与行李价值相去甚远。10月23日,本市刘女士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痛苦。

有人戏言,坐飞机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很晚才到。坐飞机最最痛苦的是什么?人到了,行李受损甚至丢失,获得赔偿与行李价值相去甚远。10月23日,本市刘女士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痛苦。

旅客:赔偿与损失相差甚远

当天刘女士搭乘天津航空公司由重庆飞往天津的航班,抵达天津机场后发现自己行李箱有破损情况。

“我是在取行李时发现托运的行李的拉锁与摁扣全部打开,包内的香水、路由器等物品丢失,当即告知了现场工作人员。”刘女士介绍,工作人员当即进行了寻找,但是并没有找到,随后在现场拍照、备案,然后告知她等待解决结果。“几天后机场客服告诉我,按照规定以公斤为单位赔偿,只能赔偿100元。然而我丢失的物品包括两瓶名牌香水和一个路由器,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应为1320元,相差太远。这种按公斤赔偿的计算方法让我不能接受。”

航空公司:行规如此照章办事

记者随后与天津航空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行李破损和丢失的情况,依据行业规定,一般都是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由于刘女士的物品价值远远高于这一标准,在记者的协调下,经过协商,公司决定按照刘女士丢失物品原价进行赔偿。对于这一结果乘客刘女士表示认可和接受,并于日前拿到了合理的赔付。

论斤赔偿的行规不公平

律师观点

记者发现,乘客行李遭损坏事件近几年屡有发生,航空公司一般都是“论斤赔偿”。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乘客托运的行李发生损坏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目前国内各家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该标准来赔付,无论您托运的是多么名贵货物。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王荣贵律师认为,上述规定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6年发布的,属于行业规定,应该只对其下属单位有约束力,对乘客没有法律效力。航空公司损坏了乘客价值较大的物品,若硬性按照此项规定进行赔偿,无法显示公平性,因此乘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不按照此标准而按照实际的损害程度进行赔偿。王律师认为,乘客与航空公司纠纷不断的原因主要还是相应法规滞后,9年前规定每公斤赔偿100元,但是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物价早已翻了很多倍,理应得到修改。

行李出问题如何解决

温馨提醒

乘客在飞机托运行李中如果遇到损害该如何解决呢?记者采访了天津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给出了几点建议。当乘客托运的行李出现损害情况,请及时到飞机停靠点或者是到达地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向航空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并附带当时办理托运的相关凭证。一般情况下,旅客下飞机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任何的疑问,那代表着飞行托运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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