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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8945亿元
2017-03-02 09:39:53 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
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8945.4亿元,约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17.4%,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5792.4亿元,服务型网络零售额3153.0亿元。

据商务部委托映潮科技(四川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统计,2016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8945.4亿元,约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17.4%,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5792.4亿元,服务型网络零售额3153.0亿元。农村网店超过800万家,占全网25.8%,带动就业超过2000万人。农村网络零售单品(SKU)数达到2.93亿个,占全网20.3%。呈现以下特点:

一、农村网络零售增速超过城市。2016年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内季度环比增速全部高于城市,第二、三、四季度分别达到12.7%、4.3%、35.0%,分别高出城市3.2、1.1、2.4个百分点。

二、农村网络零售以实物型商品为主。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占农村网络零售总额的64.8%。排名前三位的产品为服装鞋包、家装家饰、家居用品,分别占21.1%、18.7%、12.1%。家装家饰、家居用品、食品保健产品与城市相比具有比较优势,分别高出城市8.2、5.6、3.7个百分点。

三、中西部农村发展迅速,但东部地区优势明显。中西部农村网络零售3284.6亿元,平均季度环比增速达16.6%,高于东部农村增速3.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农村产业基础好,电商渗透率高,网络零售额达5660.8亿元,占全国的63.3%。

四、区域产品结构变化明显。从东部地区农村到中部地区,再到西部地区,实物型占比逐步降低,服务型占比逐步增加。东部地区实物型占比73.9%;中部地区农村实物型和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占比差距相对较小,实物型占比为56.6%;西部地区农村网络零售则以服务型为主,占63.6%。

注:
    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指经营地在县和县以下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面向个人实现的网络零售额。全国县级行政单位认定标准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至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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