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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大亚湾失信房企将被“最严格监管”
2017-05-08 09:04:01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前,大亚湾区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大亚湾区从事房地产活动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均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大亚湾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届时,将对诚信房地产企业实行宽松的监督管理;而对失信房地产企业将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并向购房人警示其诚信情况。

日前,大亚湾区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大亚湾区从事房地产活动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均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范围。

媒体曝光列入征集范围

如何建立房地产行业的信用管理?信用档案内容征集是一个重要环节。

根据《征求意见稿》,信用档案内容的征集是指房地产行业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类、记录、审核、储存,形成反映房地产行业企业经营和执(从)业人员执(从)业情况的信息系统的活动。

征集途径包括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将作为信用档案的基础信息;房地产行业企业自行通过“信用系统”提交反映;公众通过合法途径对房地产行业企业或执(从)业人员的有效信访投诉且整改不到位;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和行业协会等提供反映;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类媒体的公开报道和曝光等。

信用记分60分以下为失信

《征求意见稿》指出,信用记分每年的基础分为100分,企业或个人即时得分为100分减去负面信用扣分,负面信用信息按照情节轻重,其有效期不同。

负面信用信息实行信用扣分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信用扣分内容包括房地产行业企业不配合申报扣分、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扣分、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且整改不到位扣分、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扣分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行业企业的信用分数共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90分(含)以上为诚信(优质),80分(含)至90分为诚信(优良),70分(含)至80分为诚信(达标),60分(含)至70分为诚信(预警),60分以下为失信。

大亚湾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在行政审批提供便利服务、优化行政监管检查、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具体措施由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职责进行细化。

诚信企业怎么评

诚信企业可获“绿色通道”

诚信(优质)企业,实行宽松的监督管理,列入诚信红名单。并可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各项业务时,给予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的便利,对其资质延续申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2.行业协会在行业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3.政府招投标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诚信(优良)企业,实行宽松的监督管理,列入诚信红名单。

诚信(达标)企业,实行正常的监督管理;不予项目评优。

诚信(预警)企业,实行较为严格的监督管理;适当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率;不予项目评优;不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执(从)业人员有关荣誉称号;向购房人、服务对象及有关合作单位提示企业的诚信情况。

失信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列入失信黑名单;重点进行检查或者抽查;不将该企业列入免检、免审、项目评比范围;不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有关荣誉称号;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向购房人、服务对象及有关合作单位警示企业的诚信情况。

信用管理有哪些

信用管理的内容范围包括信用档案、信用系统记载,还有公示房地产行业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的以下事项或行为: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执(从)业人员情况、业绩情况、自律情况;违反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以及查处情况;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或有关承诺的行为;公众投诉、相关部门转办投诉及其答复处理情况;规范诚信经营行为以及所获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表彰情况;其他需要记载和公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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