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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建立“立体化”教育信用体系网络
2019-12-24 09:19:5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通过建立教师职业信用档案,将教师信用与职称评定等工作挂钩,并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还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近日,厦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针对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诚信缺失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这就意味着,在职称申报中论文造假、在阅卷和监考中有不诚信行为,除要接受到相应的处理外,还要被纳入“黑名单”,个人职业发展也要受到限制。

据介绍 ,此次检查和整治的范围包括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以及在他人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伪造、修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还有考试组织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行为。

近些年来,厦门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教师职业信用档案,将教师信用与职称评定等工作挂钩,并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还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从而建立起“立体化”的教育信用体系网络,做到让诚信者获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近年来,教育部门建立教师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学校据实记录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履行职业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情况,纳入教师个人档案进行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并要根据教师职业信用档案记录情况,形成学校或教师年度职业信用报告。

而信用报告也直接影响着教师的发展和个人利益。在课题申请、财政补贴发放、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中,都要调阅教师的职业信用报告。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要给予支持和优先便利;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经必要的核实后,在有效期内给予限制。

厦门还建立教师职业承诺制度。要求学校落实教师宣誓、师德承诺等制度,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等职业规范承诺书,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以及进行重要考试时,要与相关教师签订信用承诺书,达到强化教师职业信用意识的目的。

教育部门还加强民办教育办学信用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民办学校、教育类培训机构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的办学信用信息,对获得政府表彰、荣誉认定、信用良好的,列入信用“红名单”管理;对符合负面清单情形,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现在,市教育局已经明确了民办学校121项、教育类培训机构34项的负面行为清单,共发布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44所、白名单114所。

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按法律规定,对一些失信者进行惩戒或限制。2019年对一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学校。对市直属学校7名失信临聘人员中5名因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人员继续留用,2名情节较重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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