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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声明
2014-12-25 11:34:15 来源: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近日,有部分机构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开展的“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名义,通知参评企业参加信用企业目录编制、宣传发布以及相关评价等收费活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郑重声明。

关于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声明


各有关单位:

近日,有部分机构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开展的“全国物资再生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名义,通知参评企业参加信用企业目录编制、宣传发布以及相关评价等收费活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开展的信用评价工作及所有相关工作信息均以中国物资再生信息网(www.crra.com.cn)发布为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从未委托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与信用评价工作相关的收费宣传推广活动,凡是企业参与上述任何活动,均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无关。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协许可,冒充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工作人员或谎称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合作开展各类信用评价工作相关收费活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开展的首批信用评价工作尚在公示阶段,公示中的评价结果不等于最终评价结果。最终评价结果经商务部、国资委备案批准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作为唯一对外发布单位会通过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bcp.12312.gov.cn)、《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中国物资再生信息网(www.crra.com.cn)等多种媒体免费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如企业对参与的信用评价工作相关活动有任何疑问,可登录物资再生信息网核实或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联系确认。

联系方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92542   010-68392876

联 系 人:吴映峰  仇宜山  刘淼

特此声明。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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