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商品被称处理品 不开发票商家涉嫌欺骗
2011-11-15 09:41:47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在很多消费者来,团购似乎是不用要发票的,常常也不会有消费者去管团购网站或者是商家去要发票,而BCP信用投诉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得到发票是每个消费者应该有的权利。
BCP中国商务商务信用平台 在很多消费者来,团购似乎是不用要发票的,常常也不会有消费者去管团购网站或者是商家去要发票,而BCP信用投诉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得到发票是每个消费者应该有的权利。
通过网上团购了价值近万元的家具,可是在提货时,消费者猛然发现定金收据上写着八个字:处理商品,不退不换!而且商家拒不支付发票。“团购时明明是正品,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处理商品?”BCP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在和商家时,对方表示团购已经属于特殊优惠,因此不能提供发票。
近日,消费者刘先生通过一知名团购网站团购了本地商家的一套原价12000多元的家具,团购价8000元左右。上周末,刘先生到家具店提货时,突然发现商家给开的收据上写着:处理商品,不退不换。“买那么贵的家具,商家几个字就撇清了与已售商品的关系,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自己毫无保障。”刘先生讲到,想到这一层后,他拒绝提货,要求商家开具正规发票,眼下正与商家僵持不下。
团购的商品是否意味着打折商品?BCP信用投诉中心负责人表示:“团购属于消费者通过集体消费行为而获得的优惠,与特价商品、打折处理的概念截然不同。商家擅自把团购商品等同于处理品、特价商品,属于欺骗消费者,而不开发票的行为,则是商家逃避责任的惯用手段。”
BCP信用投诉中心提醒消费者,不管商家以何种方式对自身的商品进行了推广、促销、让利等活动,都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果商家拒绝,就是一种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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