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新闻 > 正文
    
合肥执法单位公开行政处罚基准
2011-08-04 08:30:20 来源:合肥日报

据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了解到,自今年6月安徽省合肥全面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合肥46家执法主体全部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和各项相关工作制度,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近30%公议案件得到重新处理

  

合肥市城管、卫生局、建委、环保局四个部门是合肥市推行群众公议制度的试点单位。在短短一年试点过程中,这四个部门共召开群众公议会34次,公议案件114起,执法单位参考和采纳群众公议意见重新作出处理的案件30起,约占提交公议案件总数的30%。

  

政府信用重在执行,这组数据背后的另外一组数字更能说明合肥市推行群众公议制度的决心和成效。为了面对群众公议,这四家试点单位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本部门现有职能,重新梳理确认市本级行政处罚权526项,对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处罚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建立了基准制度。

  

此举极大地压缩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而这正是合肥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的落脚点。安徽省委副书记孙金龙说,通过群众公议制度最大程度地让群众参与进来,让权力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到最小或是没有,使整个执法过程真正在群众的“眼皮”底下进行,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行政效能。

 

自由裁量由“皮筋”变成“钢尺”

  

“让权力公开透明地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合肥市市长吴存荣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弹性太大,早在2008年,合肥市各执法部门就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针对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以执法过程的精细化来实现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