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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
2011-09-09 14:11:31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摘要: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的经济形态、经济活动的模式以及人们的交往、思维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诚实守信更是电子商务时代的重要伦理原则。

  摘要: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的经济形态、经济活动的模式以及人们的交往、思维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诚实守信更是电子商务时代的重要伦理原则。构建全社会的诚信机制,可从五个方面考虑: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规范;营造讲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构建企业经营的诚10子理体系;创立民间诚信评枯机构;建立维护社会诚信的物质保阵体系。

  一、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祟尚的一种美德。中华民族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受古训“言必行,行必果”的约束,社会成员重情讲义,失信的成本巨大。中国古代的诚信思想与我们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是一致的。中国古代经济伦理的重要内容“人无信而不立”,在当今经济社会中仍然持续不断地发挥着影响和作用。

  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诚信是指多元市场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方或多方诚实,而另一方或多方信赖的经济范畴和社会现象。川它是市场主体之间理性的承诺与约期覆行相结合的行为。它广泛存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即不必即时付款便能获取所需商品或资源的行为,尤其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的经济形态、经济活动的模式以及人们的交往、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诚实守信、负责任、有效率更是电子商务时代的重要伦理原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为此,在电子商务经济活动中,努力建立社会诚信机制,对逐步建立起我国新型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关系,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转有着重要意义。

  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纳什早在20世纪60年代在博弈论领域中的创新—提出“纳什均衡”理论,运用数学理论证明了经济学上“经济人”的利益最大化行为不能导致公共利益的增加,而会减少公共利益。现代博弈论中的“囚犯两难选择”也指出,假如博弈双方的博弈并非一次性,而是多次的,参与者就会非常关心未来的利润,他们将放弃欺骗的一次性好处,使两个参与者都可以很好地达到合作的结果。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大师们论证,现代市场经济不同于古典自由经济的区别之一就是信用风险性的大大增长,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要完成一项经济交易和买卖活动,都要付出诸如市场调查、信息获取、防伪识伪、质量检验、合同签定等方面的各种费用。如果受骗上当,其交易费用就会急剧增加,当企业之间的这种交易费用大于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时,企业将不堪重负,市场就不能够正常运转。

  总之,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在以市场为基础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流、资金流、人力流、信息流都要以诚信为前提。经济学家们比较一致地认为: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必定是一个信用良好的市场;一个缺少诚信的市场将导致交易费用的提高,甚至中断交易链,导致经济衰退。

  二、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企业经营不讲诚信的问题,1994年从墨西哥危机到阿根廷危机,以及2001年位于世界500强前列的美国安然公司的破产事件都充分说明,即使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需要进行诚信建设。成熟的市场经济并不能从根本上以成熟代替诚信;中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也是由来已久,整个社会的诚信链条非常脆弱,如红光实业、银广厦、琼民源等公司败灭的事例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类似这样的事实举不胜举。据《中国工商报》2002年12月的报导,中国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中国GDP的10%;根据对国内近300家名优企业做过的调查,这些企业有650多种名优产品被仿冒,落户在中国的数十家跨国公司产品在国内被仿冒率有的高达50%-60%;在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开户的六万多家改制企业中,有一半以上有逃废债务行为,全国企业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有1800亿元;一些企业任意变更或撕毁经济合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中国每年订立的约40亿万经济合同中的覆约率只有5%,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由于合同、“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可见损失之大。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制约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导致内需不足,从而制约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发挥。

  面对市场经济诚信的严重缺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为什么一方面社会对诚信有极大的需求,而另一方面社会对诚信的回报却越来越少,以致于造成普遍的诚信危机呢?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中,人们一般是根据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的原则来作出经济选择的。如果人们从不讲诚信行为中所得到的好处大于他为此付出的成本,他们就会放弃诚信;如果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备的情况下,人们背弃诚信所付出的代价高昂,则将迫使人们遵循诚信,因而选择放弃诚信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而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间还很短,市场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对不讲诚信行为的制约和处罚还很薄弱,失信产生的市场代价滞后;公民还缺乏现代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使失信的交易成本极低。

  目前中国诚信机制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企业之间的信任以及人们对社会的信心,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诚信之风的建立,绝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

  三、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这种电子商务活动从其产生之时起到现在的不长时间内,正在显著地改变着人们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各种传统贸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从1999年开始,中国的电子商务终于进人到实质性的发展阶段。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全面启动;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开始提供电子商务认证业务;各种网上商店迅速出现;联邦的“8848"网站首次实现网上销售的规模性运作;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纷纷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业务;这些都标志着中国已经真正进人了崭新的电子商务时代。

  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务交易方式,为信用失衡提供了滋长的空间,道德约束的缺失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缺陷,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发生在海南某公司和香港某公司进行在线电子商务时,我国首例电子商务诈骗案充分说明,我国企业要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企业经营诚信机制。尤其进人2001年,电子商务遭遇冬天,那斯达克高科技股市大跌;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电子商务企业纷纷陷人困境。随着这一趋势,中国主要的电子商务网站也纷纷陷人困境,电子商务的运营商们不得不反思,如何才能真正使中国电子商务健康向前发展。我们认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障碍,除了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上的缺陷外,社会经济环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买卖交易是围绕着“第三方”银行这个中心而运作。银行根据买方在该行开户的信用等级无条件立即支付款项给卖方,其形式有COD,HC等几种方式,在中国,银行对于买卖双方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对于卖方能否收到买方提供的相应汇票的金额,或者买方能否按时、按质得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银行不做任何的信用担保或监督。在商业交易活动中只有“买”和“卖”两个要素。尤其在电子商务这种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商务活动的“买”、“卖”双方不谋面的商业交易活动中,对依托一种以诚信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机制的需要就显得更为迫切了。

  虽然计算机专家从各个角度开发了许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技术保障措施,但仍难以完全保障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众多商家和消费者仍然对在因特网上进行大量的商务活动而心存疑虑。合同的执行、赔偿、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得商家和消费者裹足不前。面对这种情况,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必不可少。目前,各国政府正在加大法律调整的研究力度,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以求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得到可靠保证。此外,建立一个全社会的诚信机制显得刻不容缓。

  四、建立发展电子商务需要的诚信机制

  市场经济需要诚信机制的支持,但市场经济本身所蕴涵的社会关系与机制并不能产生道德与诚信,这是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包括伦理学)界的许多专家都在研究的问题。均市场经济的秩序实际上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个“合理”只是一个平均的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每个市场主体及个人都诚实守信,那么大家得到的利益就会表现为平均利润。而实际情况是,在市场竞争中每个人都必须超越别人,必须在竞争中战胜对手,打垮别人,否则就会被对手击败,被别人打垮。于是,在这样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缺乏诚信和法律的约束,就容易出现投机取巧的现象。

  中国企业面临外国企业及商品的强大竞争压力,而诚信是企业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保持和增加市场份额的首选良策。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全社会诚信机制,才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在中国构建一个全社会的诚信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规范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将道德建设提高到了治国方略的高度,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企业经营诚信缺失的最深刻的根源是社会道德滑坡,只有社会道德建设问题得到解决,企业经营中的诚信问题才能够解决。我们要从全民教育人手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道德体系,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规范。形成每个人都能够讲究信用。只有大多数企业能够自觉地守法自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够建立起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诚信氛围才能营造起来,整个市场机制才可能以最低成本运行。

  2.营造讲诚信的社会法治环境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社会的法律体系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法律的地位和尊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尤其在电子商务活动的许多环节尚未立法。电子商务以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向现有的商业规范模式提出了技术、财务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挑战,没有法律规范的电子商务是难以正常发展的。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引导电子商务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人们往往将诚信建立在道德良心之上,而仅“君子协定”是难以维系诚信的。法律对不讲诚信的恶行惩罚过轻,甚至在政治的庇护下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客观上会助长不讲信用的社会风气蔓延。网所以说,正是社会法治的欠缺,才导致人们对传统诚信理念的放弃。因此,我们要从完善法制建设人手,断绝失信者的可乘之机。

  3.构建企业经营的诚信管理体系

  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必须依靠制度的创立和落实。一方面,政府应在构建企业经营诚信管理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经营的诚信管理体系应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诚信监管,特别是对失信企业要严厉惩处,使得企业为失信而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诚信经营的评价体系,诚信资料的服务和保护机制等,督促企业建立起诚信管理的组织结构;建立全民信誉体系,使诚信成为公民的一种身份。另一方面,由于全社会市场经济运作中诚信行为的实现是通过企业来完成的,企业必须建立起诚信自律机制。把诚信作为企业和企业领导者的理念,作为企业追求的目标;认真制定明确的诚信经营准则,使企业职工明确什么是诚信行为,怎么做才符合诚信准则,把企业的诚信经营准则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全企业范围内对企业职工实施诚信教育,以此确立企业职工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他们诚信经营的水平。

  4.创立民间诚信评估机构

  我们除了利用法律、法规体系对企业经营诚信进行监管外,还需创立一个民间诚信评估机构进行社会征信服务。这里说的征信是指对经营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管,即全面了解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的信用状况,使委托人充分了解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的诚实表现,以降低市场的风险水平;征信服务必须格守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征信数据应该向社会开放,并对报告内容设置申诉机制,社会成员可以免费或有偿得到有关结果。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都具有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可以先创立民间诚信评估机构进行简单的征信服务,为今后建立全社会征信服务体系迈出第一步。企业经营者通过自身既有的良好历史记录和所旅得的良好诚信名誉,向社会主动显示企业经营者的品行能力,企业的资金或资本等优越条件,从而提高市场主体的行为绩效。具有失信记录的个人或机构所受的惩处,除了司法和行政惩罚外,更多的是民间广泛的道德审判。

  5.建立维护社会诚信的物质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和资产。而“信息不对称”又是一个广泛存在的客观事实,即生产经营某一商品的人总比购买者掌握更多该商品的有关信息。我们固然可从法律上要求商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欺诈,从道德上要求商家“童史无欺”。但如果社会缺乏公正的商检、质监、劳动保障和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监管,缺乏专业检测设备、专职检查部门和惩罚违规经营的机构,是难以辨别诚信企业与诈骗企业的。无法辨别真实产品与假冒伪劣产品,无法了解优秀上市公司与包装的上市公司时,诚信企业的市场就必然被不讲诚信的企业挤兑。但是,如果我们虽有上述机构和制度,而没有足够资金作支持,没有健全的维护诚信的物质保障,而让其自行创收解决运行经费,那么不仅其质检或监测结果的公正性就可能大打折扣,而且对维护市场经济的诚信秩序也显得软弱无力。

  所以,即使我们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没有相应的检察、监督和制约机制,要消除不讲诚信依然是一句空话。要改变这种现状,必然需要社会和各级政府加大对这项事业的投人,建立维护社会诚信的物质保障体系,这不仅在切实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在切实维护政府自身的形象和利益。

  相对于其他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我们在社会诚信建设方面确实存在差距。但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开始,就是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这些积淀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信念,就是社会诚信状态形成和存在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勇于正视社会诚信缺失的严峻现实,对症下药,重建社会诚信机制。复兴诚信,这是时代赋于的重任,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希望所在。

  确立良好的社会诚信水准,建立社会诚信机制,构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全民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长期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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