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备受关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也牵动着众多代表、委员的神经,他们献计献策,提出很多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提案议案。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2012年主要任务时,两度提及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发展。一个是在论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强调:“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另一个是在论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强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府工作报告里,战略性新兴产业被重点提及。对此,多位专家表示,这说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其将成为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与往年针对七大产业“公平对待”不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出了特别说明。“新一代信息技术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赛迪顾问总裁李峻表示,由于信息产业具有技术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巨大。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毛蕴诗认为,基于创新的跨产业升级将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亮点,转型升级首先要拓宽思路与创新,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例,可利用IT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将高科技融入到传统制造业中,能大大提高产品附加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近日就“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表示,方便消费,就是改善消费的环境,改善消费的条件。包括改善流通的一些基础设施,比如城市的销售网络、农村的销售网络、通信宽带的建设、交通设施的建设等。包括发展一些新型的消费业态,比如电子购物,等等。就是要让消费非常的方便,改善消费的环境。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小企业研究室主任罗仲伟表示,“调结构”也不应该仅仅视为技术层面的调整,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新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都有可能成为“调结构”的突破口:“在网络环境下,现在讲已经到了移动终端的时代。那么我们的企业经营模式也可以创新,如果在管理中加大效率,活用网络进行市场开拓,从这方面去转型升级,也是值得研究的。”
规范先行
完善电商发展环境
当前电子商务规制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准入、服务监管体系、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产业投融资机制亟待建立。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网络侵权,锁定侵权证据、获取侵权证据的难度大,给解决侵权纠纷带来障碍。可信、安全、便利的网络购物环境还不完备。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002024,股吧)董事长张近东的《关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提案》,建议政府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以及电子商务信用机制,鼓励发展支付平台、自建物流基地、自营物流配送体系等电商服务配套产业,创造良好的电商支撑体系。
“电子商务是企业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当前电子商务交易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的诸多领域,网络化生产和消费的模式正在成型。但由于我国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网上交易的配套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从而导致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混乱、物流成本过高等问题,因此,电子商务若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张近东谈到自己“两会”提案时如是说。
张近东认为,诚信问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障碍,电子支付、运输的车辆管理、快递行业等都成为问题频出的领域。现在很多传统的流通企业都准备向电商企业转型。建议政府重点培育一批传统的大型流通企业自建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经营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的《关于制定电子支付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议案》中提出,应该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法》,有效规范电子支付活动,进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徐龙认为,电子支付具有传统支付手段不可比拟的优点,不仅方便快捷、省时省力,而且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现金流、提高交易透明度,但也存在交易诚信度不够高、交易安全性不够强、法律保护度不够广、竞争秩序性不够严、反洗钱意识不够等问题。只有通过科学立法,通过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徐龙建议,应该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法》,从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电子支付定义、电子支付类型、监管部门、电子支付主体、电子支付审批与认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电子支付活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
促进第三方支付
业务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的《关于大力促进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的提案》提议,央行应尽快出台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指引,推进和正确引导支付业务创新;鼓励业务状况良好、风控能力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先行试点创新业务,减少审批流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创新合作。
贺强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应禁止某些国际支付机构非法为中国居民提供跨境支付业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现有客户备付金返还给客户;积极支持合规的国内支付企业开展跨境业务,并增强中国支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可选择国内管理规范、内控严格并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的《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提案》建议,加快建立与电商平台紧密结合的网络银行,加快金融制度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在新的经济发展环境下,金融体系应该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和创新,在政策上更多地倾向中小微企业,促进经济转型。
第三方支付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在推动国内支付电子化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目前初步形成一条由用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组织组成的产业链。2009年以来,中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快速上升阶段,在淘宝之后,京东、拍拍、当当、新蛋、一号店等B2C网商都相继发力,加剧了行业竞争态势。随着手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普及,大量新的商业模式(诸如团购、手机超市等)也在摸索当中。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第三方支付业务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
目前,国内支付企业在手机支付和快捷支付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业务创新。例如,支付宝率先推出的快捷支付方式,不仅使用起来安全、方便,可以跨手机、笔记本等终端使用,而且将支付成功率从传统方式的65%提高到91%以上。这意味着网络商户不用做任何其他投入,仅支付成功率这一项的提升就可以增加30%以上的交易额,为电子商务企业创造巨大价值。
贺强认为,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是伴随着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行业,在推动国内支付电子化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策上应该积极鼓励在该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中国的支付企业走向世界,助力中国的电子商务走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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