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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企业老板信用档案
2012-06-26 09:24:21 来源:北京商报
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册、纳税服务等方面可以获得奖励,企业法人、律师、医师等特定重点从业人员将建立信用档案……

近日,北京市发布的《“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十二五”北京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基本建立。

  

按照计划,北京市经信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将会负责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将为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办理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信用优良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册、纳税服务等方面可以获得相应奖励。与此同时,失信的行为也将被处罚,严重失信行为将被给予不良信用信息的联合公示、限制信贷、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并会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行政联合惩戒机制。

  

除建立奖惩机制,北京市还将重点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据了解,北京将开展个人信用评价方法研究,扩大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医师、导游、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等特定重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逐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在企业信用方面,北京将加强对企业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育企业信用文化,倡导企业树立诚信厂商、诚信企业家、信用商标形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倡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融资与信用销售能力,提升应收账款管理水平,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目前包含金融系统在内的各个系统,都需要建立一个信用系统,这样既能督促企业和个人重视自身信用,也能让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降低成本。”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表示,目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手续繁琐,一旦建立信用系统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将会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方便。

  

为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加快制定地方信用政策法规及标准,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信用产品使用、信用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地方信用立法工作。制定本市地方信用标准,构建顺畅的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渠道,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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