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被普遍看做是暗指苹果对于霸王售后条款的“不作为”。
上述报告举例称,消费者王先生购买苹果iPhone 4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苹果售后服务中心为王先生更换了除外壳和充电器以外的全部移动电话机配件,并填写一次维修记录。售后服务中心以苹果公司为消费者采用更换主机方式进行维修为由,拒绝重新计算手机的“三包期”。
和王先生有着相似经历的“果粉”并不在少数。7月初,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涉及“苹果”系列电子产品的投诉与分析》显示,自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6月26日,江苏省共接到消费者关于苹果产品的投诉214件,主要涉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广告违法等方面。
而就在中消协发布报告的前一天,广东省消委会刚刚公布了今年“十大消费潜规则”,其中苹果公司因电子产品售后服务部分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接踵而至的质疑声都将矛头指向了苹果在维修合同中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截至目前,苹果依然没有对此事作出相关回应。中消协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曾表示,在中消协6月发布报告指出苹果问题之后,一些地方消费者协会曾试图代表消费者和总部位于上海的苹果公司进行沟通,“但并未获得苹果的积极配合”。
在刘俊海看来,苹果显然是在执行双重标准。“苹果在中国的维修条款属于‘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还有‘特殊条款’,由于其规定不符合当地国家的法律,苹果特意制定特别规定以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标准。”
对于位居全球市值第一的苹果而言,中国市场的“吸金”能力不容小觑。苹果公司日前发布的2012财年第三财季财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公司收入350.23亿美元,其中中国区为5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与第二财季的79亿美元相比下滑了28%,但其中iPhone销量年增加100%。
为何面对外界的质疑,苹果始终不作正面回应,它的底气何来?
IT法律人士赵占领对记者表示,跨国公司在遵守各国法律方面往往采取不同做法,在欧美一些比较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法律责任比较重,消费者维权团体的力量也比较强大,还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因此,跨国企业一般会比较重视消费者权益,而在国内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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