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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战”谁会是赢家?
2012-08-21 13:08:39 来源:北京晚报
近日,电商“价格战”打得如火如荼。原本只是京东和苏宁、国美间的“约架”,逐渐演变成京东商城、易迅、苏宁易购、国美网上商城等多家电商悉数加入的“混战”。

争夺庞大的现实和潜在电商消费资源无疑是“价格战”的核心目标。这场战役最终谁会是赢家?“价格战”是商业竞争中最直接的手段,消费者喜闻乐见。但对于商家来说,打到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

电子商务在我国方兴未艾。截至2011年12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6万亿元,同比增长33%,未来数年时间里,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将迎来“黄金年代”,2015年之前或突破10万亿元的规模。

在目前还没有绝对霸主的情况下,电商企业都在努力突出重围,跑马圈地。为了打压竞争对手、占领更多市场份额,以及消化库存,电商之间的“价格大战”硝烟就没有断过。第一轮价格战由苏宁易购在4月份发起,随后引来国美、当当、天猫、京东、腾讯等多家B2C网站纷纷参与。此后京东在6月份又掀起了一轮价格战,以店庆为由整个6月份举办系列促销活动,声称让利10个亿,此后其他几家竞争对手也纷纷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价格战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战可以使消费者直接得益,迅速促进市场扩容,提高社会购买力和扩大内需。但值得注意的是,原本“价格战”的主要动力是市场拉动、成本推动和技术推动。价格战可淘汰一批劣质产品生产商及谋求短期利益者,制止重复投资,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整合与利用。价格战促使中国企业优化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民族品牌搏击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加快产品创新与营销实践的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曾爆发了多次价格战。上世纪90年代末,长虹、海尔等家电行业中也曾发生“彩电价格战”“冰箱价格战”“微波炉价格战”。从整体上来说,价格战向市场提供的是“正能量”,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

但目前电商之间的“价格战”,发动者为流通商而非制造商,只能带来商业模式和消费习惯的改变,不可能推动技术进步。这样只图眼前利益,以牺牲利润为代价来获取营业额的增长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这不仅给电商个体发展带来严重冲击,也将对整个电子商务良性发展带来信任和诚信的双重危机。

电商与其打低端的“价格战,还不如提升自己的”软实力,把重点放在盈利模式、商品选择、客户体验、营销手段、售后服务等方面。

不过,京东等电商之间爆发的“价格战”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日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表示,电商“价格战”的有关问题在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已有规定。今后,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

近年来,商务部为推进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健康发展,加强了相关标准的建设。目前已经出台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这样一些标准,同时还有一些要求在相关的文件里做了规定,比如说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是以商务部文件的形式下发的。

据王德生介绍,为适应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发展的需要,商务部今后将加大这方面标准的制定力度,比如已经列入计划的《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网络团购企业管理规范》、《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王德生指出,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平台本身,还有经营服务商、配套服务商等多个方面,其权责、义务,将来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里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除了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外,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引导也非常必要,它能引导企业从恶性混战中理性回归,让行业更好的发展。

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商业诚信更是交易环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批又一批的企业依靠电子商务获得了可观的利益。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诚信问题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桎梏。

BCP信用投诉中心的数据显示,经过第三方的BCP信用认证的网站投诉量过去6个月下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解决满意度率近100%;调查显示,65%消费者的优先选择有第三方认证监督的网站购物。对于网站看似被第三方机构监管,其实更是对消费者的一种透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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