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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意见
2012-10-08 11:31:39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9月24日,商务部针对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了商务部贯彻落实《决定》等文件的意见。要求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就《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决定》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决定》的出台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保持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我国食品安全基础仍然十分薄弱,食品产业量大面广,素质总体不高,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部分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故意生产加工伪劣食品,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现行监管体制、法规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还不尽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水平不高,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薄弱,存在着监管漏洞。

  

二、《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紧紧抓住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违法成本低、行业诚信缺失等问题,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决定》有的放矢、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从整体上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决定》把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与构建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规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等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三、《决定》从实际出发,强调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

  

2011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陆续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和“地沟油”专项整治,以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在国务院确定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要求在深化现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等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部署,集中统一行动,深入排查隐患,严打非法违法,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四、《决定》明确提出要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决定》强调,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总之,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决定》专门强调了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查处有力。

 

五、《决定》突出强调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

 

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众多,点多面广,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尤为薄弱,导致难以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这也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块短板。因此,必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基层“防火墙”。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以及食药安全薄弱等行业诟病,近几年正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食品、药品企业如何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投诉、监督体系,对企业进行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如何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已成为整个行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我国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6年至今,已有百余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了此项工作,覆盖了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商会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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