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强互联网监管体系
2012-12-23 21:47:31 来源:百度新闻
美国互联网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3大领域和联邦与州两个层次。
对于互联网所在的电信产业的管理,从联邦层面上来看,立法、司法和行政3个体系相对独立,分别行使各自的权力。在立法方面,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对包括互联网在内的电信立法法案进行听证、辩论、表决,从而影响国家电信政策的制定。在司法方面,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审判法院和申诉法院共同组成了美国的联邦司法体系,拥有对电信管理机构监督并解决其间的纠纷权力。
美国的互联网法规发展到今天,涉及面较为全面,既有针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微观的具体规定,其中囊括了行业进入规则、电话通信规则、数据保护规则、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等许多方面。这些法规多达130多部。“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陆续通过《2001年爱国者法》、《2002年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2002年国土安全法案》等法规,并设置总统安全顾问。此后,美国政府又成立了总统关键基础设施委员会,并首次设立由委员会主席担任的总统网络安全顾问。2003年国土安全部成立后,美国政府把负责美国网络安全的职责移交给该部。
美国总统奥巴马从第一个任期开始便着手推进网络安全评估,制定了美国新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恐怖主义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形成了新挑战。为此,美国对《联邦刑法》、《刑事诉讼法》、《1978年外国情报法》等法律进行了修正,制定了《爱国者法》,授权国家安全和司法部门对涉及专门化学武器或恐怖行为、计算机欺诈及滥用等行为进行电话、谈话和电子通信监听,并允许电子通信和远程计算机服务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向政府部门提供用户的电子通信,以便政府掌控涉及国家安全的第一手信息。随着社交网络发展迅速,美国国土安全部已开始起草监控“推特”和“脸谱”等社交网站的政策。
相关文章
- 崇泉出席中美互联网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并致辞 2012/09/26
- 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及其限制 2012/11/01
- 关于推进网络商务发展的提案 2012/07/02
- 试论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 2012/06/30
- 医药电子商务设高门槛 药品网上销售潜力待挖掘 2012/07/26
- 【贴吧】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启示 2011/09/26
- 医药电子商务面临6大挑战 物流发展是关键 2011/10/20
- 2012年下半年我国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走势分析 2012/09/18
- 中外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比较研究 2012/05/22
- 【博客】建设“信用东莞” 呼唤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 2012/05/30
- 真炒作还是假实惠 “双11”网购盛宴...
- 榆林商务信用平台启动 完善信用体系建...
- 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上演续集 红罐包装归...
- BCP携江苏商务信用平台参展电子商务...
- 360百度大战升级 多方呼吁健全诚信...
- 搭载区域商务信用平台 促商务信用建设
- 南山光明再现丑闻 乳制品企业疑似集体...
- 2012中国行业信用评价推广与应用研...
- “库巴购物网”频频遭投诉 电商再遇冰...
- 淘宝漏洞衍生灰色产业链 电商信用面临...
- 纳纳购案终结 消费者赢了名誉输了金钱
- 商战变“火拼” 无序竞争亟待信用监管
- 奢侈品电商成掘金点 信用监管保障健康...
- BCP参展第三届网交会 加快信用认证...
- 2012年重点战略合作项目推介会圆满...
- 3C电商大战火热 信用或成制胜要诀
- 电商跨界容易越界难 行业亟需信用“无...
- 童装行业问题多 监管体系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