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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企业认证是电商信用建设总体架构的基础
2012-12-24 11:11:29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总体业务架构应以电子商务认证为门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为监管手段,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与实施办法规范信用建设行为,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部门履行各自职能,严把电子商务企业认证评定关口;扶植第三方机构,拓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审核覆盖面;通过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投诉处理,推进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保障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总体业务架构应以电子商务认证为门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为监管手段,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与实施办法规范信用建设行为,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部门履行各自职能,严把电子商务企业认证评定关口;扶植第三方机构,拓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审核覆盖面;通过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投诉处理,推进电子商务信用建设,保障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发布电子商务企业认证标准。目前,我国缺乏电子商务企业认证的统一标准,市场上电子商务各种认证鱼龙混杂,缺乏监管。建议将2012年10月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商务企业资质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行年审制,成为企业进行网络交易的门槛。

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实施办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将由政府主管单位(如商务部),按照《标准》要求的流程直接承担具体工作。申请企业需通过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网站ICP备案信息、纳税记录等资料,以实现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另外,还需提供由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其信用评价记录审核的报告,以实现对履约情况的审核;评定依据以上两方面的打分,按照《标准》要求评定企业是否通过认证。另外,主管单位应建立电子商务认证公示平台,实现认证结果与认证企业相关信息的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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