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贴吧】著作权法应避免原创音乐被“强拆”
2012-06-08 09:09:23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引发争议,包括音乐界业内人士和法律人士均对此草案提出质疑。争议的核心集中在,草案存在轻视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而保护侵权者利益的倾向。针对该草案的民间意见趋于一致: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既是对创作者的尊重,也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

据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风险雷达舆情监测系统搜索,该文章在24时内点击167次,回复6条。

原文链接:http://yuqing.people.com.cn/GB/17607357.html

可能导致对原创音乐的“强拆”?

综合分析发现,此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引发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集体管理规定的质疑,修改草案规定,著作权人可以不进入集体管理,但在作品使用过程中,作品使用者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获得使用许可,著作权人没有许可权和定价权。集体管理组织备受诟病,有歌手在微博上表示,出道多年,组织从没结汇过一分钱;二是令音乐人集体震怒的46条,该条款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可根据一定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此外,业内人士认为修改草案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强调不够,存在偏袒互联网的倾向。

针对当前音乐作品集体管理的方式,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其微博中质疑,“大批版权人并未授权那些政府办的集体管理组织,为何立法强制由他们收费?”包括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主席陈小奇、歌曲作家李广平等人均对这种管理方式表示异议,认为此方式不仅管理费高昂,利益分配还极不透明。这三个质疑点中,尤其以“令音乐人集体震怒的46条”最引人关注,网友“纪睿-Jorin”认为该条款“是对原创音乐的‘强拆’”。而针对修改草案偏袒互联网的倾向,有分析人士即指出,此条款属于国情范畴,与网络版权定价机制缺失和国内用户免费下载的习惯有直接关系。

音乐人“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团结”

此次著作权修改草案质疑声此起彼伏,民间尤其是音乐界的意见表达异常热烈。草案甫一公布,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即紧急召开了座谈会,随后在全国各大网站发表致全国音乐人公开信,信中质疑该草案“著作权人的私权利被‘公权力’化”。该公开信在微博中广为流传,被媒体、民众反复引用。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主席陈小奇评价音乐人的此次表现,认为是“历史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团结”,并称“这部法规保护的不是著作权人,而是作品的使用者和中介者即集体管理组织。”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林朝阳在微博中表示,“新的著作权法草案的某些条款,是为了让流氓合法地抢劫,为阴险的盗窃转变成合法的抢劫提供法律依据。”音乐人阿明在微博中感叹,“这是公权对私权的漠然和挑衅,这是赤裸的掠夺,这是变相的垄断 。”

著作权法应只保护著作权人

此次舆论对修改草案的关注主要着眼于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法制晚报题为《著作权法应只保护著作权人》的评论文章中质疑,“著作权法应该只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为什么要绞尽脑汁去保护侵权者的利益呢?”经济观察报发布的评论文章也强调,“著作权是私权,著作是私有财产”。

著名创作歌手丁薇在其微博中对修改草案表示无奈,“曾经盼望着修改著作权法,对非法下载加以遏制,但没想到修改成这样。如草案就这样通过,继续做音乐的我,看来要把音乐当成慈善事业来做了。”中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特色国情,加上互联网用户免费下载的习惯,导致对音乐人著作权保护的虚弱现状。此次舆论对著作权法修正案的意见较为一致,新浪微博上发起的投票显示,92.7%(421人)的人认为“新草案不妥。伤害了创作者利益”,可见,当前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有待加强。

风险雷达舆情监测系统(yuqing.bcpcn.com)利用上千台服务器组成的云计算处理平台,采用全球独创的专利技术“PeopleRacnk”算法,所开发的舆情监测系统支持对海量信息库的高效搜索以及对于各种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站进行垂直抓取;对发现的数据进行逐条质量评价与分析,自动过滤掉无价值的信息,降低数据冗余,提高监测精准度。对抓取到的数据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互联网舆情数据服务。

区域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的信用投诉处理功能,拥有专业投诉受理团队及百余名公益律师咨询团,消费者可通过在线、电话、邮件、QQ等方式进行免费投诉。对“实名投诉”采用“每诉必答”,督促企业处理,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涉嫌违规、违法的提交相关部门处理。投诉处理结果将纳入认证对象的信用记录,并及时酌情调整信用评价结果。投诉处理通过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和第三方审查评价,将有效帮助地方政府(商协会)加强对本地、本行业市场内企业的监督等工作,可以实现分类监管、惩恶扬善、优胜劣汰等长效机制,有效塑造本地、本行诚信商务环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