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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2009-06-03 08:56:00 来源: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根据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据介绍,证券公司分类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评价和确定证券公司的类别。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其分为A、B、C、D、E5大类,11个级别。
  同时,分类结果将作为券商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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