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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2022-01-24 11:30:47 来源:苏州日报
近日,苏州市人社局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意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拓展,针对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出27条正向激励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点的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近日,苏州市人社局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的意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拓展,针对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出27条正向激励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点的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目前,苏州市累计建成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0809家,占单独已建工会且正常经营企业的73.2%。其中,国家、省模范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163家;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234家;区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8412家,数量居全省首位。苏州市拥有全国首批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1地(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2地(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4地(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区、苏州高新区)。

根据意见,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由市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其中包括纳入守信“红名单”供社会查询应用。作为良好信用信息,列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红名单”,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信用苏州”网站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优先推荐纳入全省工信系统重点支持“白名单”企业库,并提供给省内相关金融机构;同等条件下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给予优先支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效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的评价内容;对参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等。

此外,意见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在落实人才礼遇政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工伤预防认定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在申报参评各级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市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企业职称评审自主评价试点项目等评优评先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市人社部门有关人士表示,12个部门联合出台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政策,将进一步激发全市劳动关系双方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水平,推动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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