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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打网络传谣:抓获52人行拘21人
2013-08-30 10:50:01 来源:正北方网
8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会议上了解到,对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公安机关将开展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8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会议上了解到,对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公安机关将开展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已清除网上涉及各类谣言信息1200条,抓获网上制造传播谣言信息和谎报灾情、疫情、警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52名。其中,21人被警方行政拘留,10人被罚款,3人被警告,18人被教育训诫。

在会议中,内蒙古公安厅对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所发生的制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的案情进行了通报。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刘伟涛表示:目前,内蒙古个别网民在网上散布谣言,特别是谎报灾情、疫情、警情的情况比较突出。更有甚者还在网上炒作内蒙古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蓄意挑拨民族关系,鼓动群众采取罢课,示威等过激方式表达 利益诉求。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按照自治区领导的要求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打击网络制造传播谣言长效机制。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

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几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8月18日,呼伦贝尔市网民徐某在其个人微博散步谣言称,有6名越狱逃犯流窜至海拉尔市,大肆作案,专门对女性下手,已有1人死在河边;8月19日,该市百度贴吧吧主刘某在其管理的贴吧中散步谣言称,有杀人犯已经来到海拉尔,昨晚9点又发现1名女子死于河边,呼吁大家晚上不要出门;8月22日,该市网民李某通过QQ和微信频繁在网上散布谣言称,有6名越狱逃犯流窜至海拉尔,一个月内已杀害78名女性,抢劫700万元财物。上述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群众极大关注,造成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发现相关情况后,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查获了网上制造传播谣言信息的违法嫌疑人,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等处罚,及时公布了处理结果,清除了相关谣言信息。

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查处了3起网民散布谣言,谎报鄂尔多斯市遭遇暴雨冰雹天气灾情和受灾人数案件。

乌海市公安机关查处了网民编造其目击乌海机场发生坠机事件全过程的案件。

涉案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

28日,48家联盟网站社会公众举报通道正式连入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建设会上获悉,为对接到的违规内容进行系统的界定和处理,辟谣平台的各大联盟网站均将举报邮箱、电话、网页等多种举报接口与平台相连,及时处理、曝光举报信息。

据新浪网等网站负责人介绍,网友如遇到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公布,或发现未经自己允许公布的照片,以及散布侮辱、诽谤等内容的帖子,都可以举报,通过网站申请删除。

搜狐网安中心的梁智勇表示,涉及危及社会秩序的谣言类内容,网友举报只需提供具体的内容链接及基础的举报理由,之后由网站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及正规信息来源给予判断,确定属于谣言类的内容将及时处理。对于网友在举报过程中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及隐私资料,搜狐将统一由专人封存,保证证据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泄露。此外,为了避免恶意举报,杜绝非法网络删帖,搜狐还将对投诉行为进行判定。如发现同一网友频繁投诉与其个人不相关的内容且无法提交相关证据的情况,该网友将被列入观察名单,严加审核其投诉信息。

新浪、搜狐、网易、优酷等几大网站负责人均表示,网站删除企业、个人的侵权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提醒网友,不要通过公关公司删除网上信息。

从网络谣言侵害的对象看,可以分为侵害公共与社会利益的谣言和侵害公民权益的谣言。前者由公权力部门代表国家追究造谣者责任,后者则应由公民自己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依照法律程序追究造谣者责任。

目前,与公权力积极打击网络谣言相比,网络谣言的公民受害者似乎处于被动维权状态。绝大多数公民在权利被网络谣言侵害之后,怠于行使权利。这与受害者缺乏维权意识和相关知识分不开。

首先,对侵害公民个人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只能在受害人自己依法采取“举报”、“通知”后才能介入。因此,网络谣言受害者应该在谣言扩散之前“挺身而出”,自己来启动对造谣者的调查程序。

其次,网络谣言受害人维权应该得到相关机构必要支持。实践中存在大量因受害人无法自行判断造谣者真实身份导致无法立案的情形。造谣者常会利用虚拟身份为掩护进行造谣活动,公民个人缺乏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能力。

揭穿造谣者真实身份往往是涉及谣言侵权立案的关键所在。受害人应该保存侵权证据,及时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举证。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受害人通知后,应在初步核实后,及时采取删除、断开链接或屏蔽等必要措施。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尽快进行侦查取证。

网络谣言受害者唯有“挺身而出”才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起“通知和侵权提示”,才可避免谣言进一步扩散;也只有向公安部门报案,才能在公权力的协助下完成制裁始作俑者的步骤。(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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