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江西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2014-01-14 10:22:54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相关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这将影响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记录。

记者日前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相关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这将影响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记录。

《办法》规定,相关责任单位如果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11种消防违法情形之一的,消防部门将直接纳入从严监管对象,并在社会主流媒体公告。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建立工程消防质量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将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录入系统,成为单位的信用档案。各地消防部门将协调当地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享。(江西日报)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