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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旅游市场信用监管
2015-11-18 09:55:13 来源:中国工商报
 四川省工商局、旅游局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局、旅游局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通知》。四川省各级工商、旅游、银行单位对采集到的旅游经营市场主体的不良信息,除通过本单位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示外,还须同时抄告同级其他两单位,对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进行管理和公示。


四川省工商局市场处负责人介绍说,今后相关部门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与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个人在本行业的资质获取、资质和信用等级评定、表彰奖励、政策优惠、接受金融服务等挂钩,形成“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制约倒逼机制,促使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市场规则,自觉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健全涉旅信息征集披露和公示机制,及时发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用“信用处罚”这把利剑惩治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法失信行为。

根据通知,涉旅不良信息公示的主要对象为产生不良旅游经营服务信息的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公示内容包括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名称(姓名)、许可证号(执业证号)、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和投诉处理结果、旅游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号、信息公示起止日期等。

据了解,不良信息主要公示平台为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用网、四川旅游政务网,县级以上旅游局、人民银行除按规定向社会提供不良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在本单位的政务网站或在社会媒体上公示不良信息外,还将逐级上报本辖区内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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