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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新年社会信用体系“第一办法”
2016-01-21 09:56:24 来源:中国文明网
温州市龙湾区出台《龙湾区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进行奖励或惩戒,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据悉,此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已开始施行。

温州市龙湾区出台《龙湾区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进行奖励或惩戒,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据悉,此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已开始施行。

据悉,该办法依照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信用档案,将企业分为A、B、C、D类,A类为有企业荣誉信息,且无失信信息企业;B类企业既无荣誉也无失信信息企业;C类为企业有二条(含)内失信信息;D类企业有三条(含)以上失信信息或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此分类将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市场准入、债权发行、评先评优、招商引资、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实施行政管理的参考依据。

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信用A类企业将在同等法定条件下得到各级行政机关的各项补助、奖励及开辟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或倾斜,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行业服务机构可对信用A类企业采取各种渠道、信贷、融资提供优先便利等奖励性措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服务机构,可依法对信用C类、信用D类企业采取招投标、扶持性资金等多方面予以限制、取消政策优惠及各项规定的惩戒性措施,实施失信惩戒后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

龙湾企业信用档案,由温州市信用中心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按照ABCD四个信用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信用分类每半年评定一次,并依法在温州信用网上向社会发布。相关行政机关还将建立本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投诉制度,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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