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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拟启动专家信用评价 失信者取消资格三年
2016-06-02 09:45:53 来源:深圳信用网
为保障科技咨询与评估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市科技局于近日出台《中山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科技咨询与评估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市科技局于近日出台《中山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根据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行为规范、有序使用的原则,加强专家的入库程序、使用和信用管理,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对入库专家的科技信用进行累计评价,较重失信的将被取消专家资格3年。

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入库

据悉,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信息库是指由市科技局直接管理,由各行业技术与管理专家组成,为全市科技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该《暂行办法》所称的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他们能够独立从事和参与科技咨询、评估、评审、评价、认定、验收及鉴定等科技活动。

在专家入库的条件方面,该《暂行办法》规定,技术、管理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龄要求在60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未办理退休的在职专家,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65岁。财务专家则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并仍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龄同样要求在60岁(含)以下。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科技活动中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专家将不得入库。

市科技局介绍,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新增专家将向社会公示,由市科技局审核确认。专家入库申请实行常年受理,动态管理,每季度审核一次。

  按1:4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经过确认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将在市科技管理部门的组织下,享有从事科技咨询、评估、评审、评价、认定、验收及鉴定等科技活动的权利,在提出咨询、评估、评价意见的同时,可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组织项目评审时,专家的评估将作为主要意见来参考,对于最终的决策也会起到关键性作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暂行办法》中规定,专家必须按照随机遴选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专家或干涉专家的抽取工作。

专家抽取工作是由市科技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负责实施,市科技局监察组进行监督,按照1∶4的比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生成《全部人员专家名单》。审批办按照名单的先后顺序依次与专家联系,确认其是否参加项目评审等,直至能参加的专家数量符合要求,从而生成《正选人员专家名单》。如遇专家数量不足,则按不足数量的1∶4再次随机抽取。

“假如现在专家库中有100个财务专家,我们要选择5个参与评审,那首先要按照1∶4的比例,从100个专家中随机抽取20个,再逐个打电话确认。”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这20个专家当中只有4个人确认参加,那我们还差1个人,就得再从另外80个专家中随机抽取5个,选定其中的1个人参加,以此类推。”

信用评价分ABC三个等级

为加强对入库专家的信用管理,市科技局将依据信用评价标准,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对专家的科技信用进行累计评价。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3个级别,分别用A、B、C表示。

该《暂行办法》规定,专家信用评级为一般失信的(B级),将被取消专家资格1年(从登记信用记录之日起计,下同),且1年期满后,须由专家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后信用等级恢复为A级。专家信用评级为较重失信的(C级),将被取消专家资格3年,且3年期满后,须由专家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后信用等级恢复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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