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保监会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2016-07-12 10:23:29 来源:金融时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监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监管公信力,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监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监管公信力,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方案》指出,该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应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决定文书编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许可日期、有效期限、许可机关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公示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应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决定文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处罚机关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还应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机关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双公示”工作的需要,加快推进“双公示”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并做好与“信用中国”网站的对接,逐步实现公示信息同步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