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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2011-09-26 08:38:05 来源:新浪财经
9月22日,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专题活动之一——泛珠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磋商会在南昌举行。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金琦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2日,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专题活动之一——泛珠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磋商会在南昌举行。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金琦出席会议并讲话。

 

金琦介绍说,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各部门、各地方利用现有经验和资源,统分结合、条块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征信管理体制,在多个部门大力支持下,建成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国征信市场发展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金琦强调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迫切需要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希望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努力,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模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的力度。二是要稳步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要进一步推动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信用信息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征信产品的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改善地方信用环境。三是要把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充分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金盾”、“金信”、“金保”、“金关”、“金税”、“金质”等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多渠道征集农户信用信息,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四是要完善征信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根据征信市场、机构和业务的特点,以区别管理为原则,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依法对征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五是要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磋商会由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与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磋商会并发言。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2个成员单位和省内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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