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患者信用档案
2012-02-15 08:10:30 来源:现代物流报
近日,北京市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自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具体方案还在调查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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