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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5年以上记录不显示
2012-03-15 08:42:25 来源:海峡导报

“今后,个人信用记录将可能只显示5年内的情况,超过5年的,即使是负面记录也不直接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里”,“厦门已有140万个自然人信息”……昨天,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汪肇炜接听市长专线电话时,透露了以上内容。

 

5年以上信用记录不显示

 

据了解,《征信管理条例》已征求社会意见,并上报国务院,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按目前的版本内容,个人有负面信用记录的,超过5年的将不在查询系统和信用报告里显示。即俗称的“删除5年以上不良记录”。

 

不过,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汪肇炜昨日表示,所谓的“删除”并不完全准确。因为5年以上的信用记录只会保存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内,不向外界展示,而商业银行等机构有特殊需求的,经申请并获核准后,才能查询5年以上的个人信用记录。

 

厦已有140万自然人信息

 

到去年年底,个人信用数据库全国已收录了约8亿自然人的信息,其中包括厦门的140万个自然人信息。

 

“厦门在140万人的基础上,数量还会再增加。”汪肇炜说,在人们向银行申请贷记卡、准贷记卡、贷款时,就会形成个人信用记录信息。

 

目前,个人信用记录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即姓名、身份证件、地址、工作单位等;当前借款信息;借款历史信息;特殊信息,主要是与个人经济生活相关的非银行信息。

 

其中,个人征信系统目前还没纳入完整的非银行信息,但在今后有可能逐步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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