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各省级药监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50301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47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627次。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各省级药监部门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1个、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5个,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23个,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5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在该期公告汇总中对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好视力眼贴”、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大补膏”、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晶珠双活)”、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广州陈李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郁金银屑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710)”、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金龙补肾合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卫食健进字(2001)第0021号)、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维妥立牌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全新肽Q10软胶囊)”等10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
国家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以及食药安全薄弱等行业诟病,近几年正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国食品、药品企业如何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投诉、监督体系,对企业进行信用认证和信用评级,如何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已成为整个行业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是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我国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6年至今,已有百余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了此项工作,覆盖了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商会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食品、药品企业的规范、诚信,关系到行业风气,更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开展食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食药企业诚信经营,杜绝食药安全事件发生,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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