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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和掌阅涉嫌虚假宣传 借寻龙诀推销"原著"
2015-12-28 11:00:55 来源:新闻晨报
12月22日,浦东法院裁定,两名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上述平台销售小说《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电影《寻龙诀》原著小说”或“寻龙诀原著”字样。

《鬼吹灯之寻龙诀》(以下简称《寻龙诀》)是眼下的热门电影之一。几天前,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鬼吹灯》版权商、起点中文网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理由是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卓越公司)旗下的亚马逊网站、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阅公司)旗下的掌阅书城和“掌阅 iReader 客户端”,涉嫌以虚假宣传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宣传其电子书《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以下简称《摸金校尉》)。

12月22日,浦东法院裁定,两名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上述平台销售小说《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电影《寻龙诀》原著小说”或“寻龙诀原著”字样。

亚马逊被指不正当竞争

申请人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中文网,被申请人世纪卓越公司经营的亚马逊网站、掌阅公司经营的掌阅书城和“掌阅iReader客户端”,都是国内知名图书经营平台。

玄霆公司称,小说《鬼吹灯》是由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创作的网络原创小说,讲述的是胡八一、王胖子和shirley杨三个当代摸金校尉的系列盗墓探险故事。申请人经受让成为著作财产权人后,《鬼吹灯》原著作品借助起点中文网的影响力和申请人的版权运营后,早已成为中国乃至国际上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文学作品。

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公司)经由玄霆公司授权后,根据《鬼吹灯》第二部改编电影《寻龙诀》,并于今年12月18日上映。

玄霆公司在该电影上映后发现,亚马逊网站、掌阅书城以及“掌阅iReader客户端”在销售小说《摸金校尉》时,称其为《寻龙诀》的“原著”小说,并将《寻龙诀》电影海报作为《摸金校尉》电子书的封面背景。掌阅公司还在该电子书内嵌入了《寻龙诀》主演黄渤和夏雨推荐电影的视频。

玄霆公司称,尽管《摸金校尉》与《鬼吹灯》均由天下霸唱所著,讲述的均为胡八一等人的盗墓探险故事,但二者并非同一作品,因而《摸金校尉》并非《寻龙诀》的原著小说,两被申请人虚称其为电影“原著”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玄霆公司同时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为图书商品的经营者,两被申请人明知《寻龙诀》系根据《鬼吹灯》改编,仍然提前制作涉案电子书并刻意选择在电影上映当日以限时优惠的活动形式上线促销,其攀附《寻龙诀》并进而攀附《鬼吹灯》影响力的主观恶性非常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保护权益申请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是指法院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在提起诉讼前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以防止迟误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证据被销毁的危险。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诉前行为保全的相关规定。

12月22日,玄霆公司向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禁止两名被申请人在各自旗下图书销售平台上销售《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电影《寻龙诀》原著小说”或“寻龙诀原著”字样。

玄霆公司称,电影《寻龙诀》系经其授权根据小说《鬼吹灯》改编的演绎作品,电影上映后,小说《鬼吹灯》的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销量一般都会有明显提升,同时会进一步提升《鬼吹灯》知识产权的巨大市场价值。两被申请人在图书销售中,将小说《摸金校尉》虚标为电影《寻龙诀》原著的行为,割裂了电影《寻龙诀》与《鬼吹灯》原著小说之间的演绎关系,损害了申请人作为电影原著小说《鬼吹灯》著作权人特有的竞争优势。

玄霆公司表示,《摸金校尉》与《鬼吹灯》在原著作者、主角、剧情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性,因而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如不在电影《寻龙诀》上映期间对被申请人之行为立即采取临时禁令措施,不仅《摸金校尉》将会取代《鬼吹灯》作为电影原著的市场地位,被申请人的攀附意图也将得逞,并将从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攫取巨额的不正当利益。这会对《鬼吹灯》的销售及衍生产品的开发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而对《鬼吹灯》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这种损害显然无法用事后的经济赔偿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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