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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商务信用平台[政策支持]
2011-11-10 08:33:03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商务信用建设正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更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便利消费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正处于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2011年6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要求在各地推广使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内建立区域信用体系。商务部因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负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职责。《指导意见》详细描述了“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五大任务。其中一项要求:深入落实《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做好信用信息收集和运用的基础工作,准确记录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依据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积极建立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制度和机制。继续推动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跨部门的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系统,在外贸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级、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分类管理等方面开展探索和实践。

 

组织行业商协会广泛发动企业,大力实施行业管理标准,履行服务承诺,实现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指导商协会在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无店铺经营的新兴业态率先实行企业信用认证和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指导行业商协会归集行业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制作和发布守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使行业内部及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用信息实现共享。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北京)电子商务大会暨电子商务博览会在北京开幕。大会上发布了《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出席大会并发言,他表示在新的形势下,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网络购物发展,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要加强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既要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又要保护广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与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创业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交易环境。

 

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会议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

 

(二)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要通过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有效采集、整合和应用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当前,尤其要结合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尽快改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信用环境。

 

(三)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四)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

 

(六)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强化责任、激励和约束,确立人无信不立的理念,不断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激发民族创新精神,增强国家竞争力。

 

商务信用建设正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更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便利消费的重要手段。区域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是按照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的要求,将省、市(以及其他行政区域划分)或行业为单位,把商务信用为核心,以网络平台的形式对该区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平台,通过对当地企业实行动态信用评级、认证,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投诉处理等工作内容,实现引导消费者放心购物、协助政府(协会)有效规范市场与搭建企业品牌美誉度的传播载体等多方面益处。

 

区域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的新闻、公告与红黑榜发布功能,搭建企业品牌美誉度的传播载体。凭借信用信息管理和发布经验,针对新闻、公告等形式的不同发布需求,为地方政府或行业商协会提供了更好的传播消费领域新闻事件,揭露不良企业失信行为,公布典型消费纠纷案例,直播重大投诉事件,通报投诉处理结果,追踪报道政府诚信系列活动提供良好的视觉效果和基础。帮助消费者了解市场最新欺诈手段、行骗伎俩,熟悉消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动向,掌握维权常识、防骗技巧;通过信用分类的方式,让诚信守法的企业呈现在传播的焦点,借助第三方权威机构建立企业品牌形象,借助平台媒体功能奖优扬善,让企业的美誉度快速传播。

 

区域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的信用数据库可覆盖当地所有的电子商务网站、流通行业企业等,通过准确记录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以及合同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例如,企业间在进行贸易合作之前,可以先登录信用数据库,查询对方以往的信用记录,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前,登陆数据库也可以了解网店所有的投诉、反馈记录,避免了网络欺诈的发生。一方面引导安全购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诚信企业得到认可,使失信企业得到惩戒;另一方面,有效规范当地市场商务秩序,使诚信企业得到大力宣传,是企业“出的去、叫得响、信得过”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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