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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失信惩戒倒逼社会诚信
2016-07-20 09:50:46 来源:中国文明网
当初说好的小区泳池,现在成了“景观池”,抑或对外出租经营,业主想游泳,一个字“难”! 不知何时,小区游泳池成为新楼盘开发标配。

当初说好的小区泳池,现在成了“景观池”,抑或对外出租经营,业主想游泳,一个字“难”! 不知何时,小区游泳池成为新楼盘开发标配。近年来,我市多个小区建有室内或室外泳池,部分还对外开放。小区建泳池,本来可以优化小区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但近来却成为一些业主的闹心事儿,一些小区泳池不对业主开放。 

小区泳池仅是售房时的“噱头”,业主无法真正享受!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失信做法,让人所不齿。其实,像小区泳池成摆设一样,现实生活中,一些失信行为时刻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和社会的整体信任红线。因此,笔者认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失信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毒瘤。西方哲学家史里斯·博克说:“信任是我们必须保护的东西,因为它就像空气和水源一样,一旦受损,我们所居住的社会就会土崩瓦解。”话虽如此,但社会缺乏诚信、公众互信度低酿成的苦酒,仍屡见不鲜:诸如论文造假、恶意欠薪、毒奶粉、地沟油等一系列突破诚信底线的严重事件,恶化了社会诚信氛围,成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毒瘤。企业怕骗、个人怕坑,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受到了阻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小心谨慎。当下失信现象几乎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形成谁也不敢相信谁的尴尬局面。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自危、尔虞我诈、互相伤害的畸形社会,必然导致社会道德风气的倒退,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扎紧失信行为惩戒篱笆。法治是诚信的“顶梁柱”,没有法治的规范和约束,失信行为将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需要健全法制,对各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规定清晰明确的界定标准和较为严厉的法律责任,明确详细规范和实施准则,从法制上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让失信行为无论大小都付出相应成本。比如,对于个人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其在读书、就业、信贷、出入境等方面 “处处受限”,让其在社会上难以立足,从而形成人们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以便共同维护人与人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诚信原则。对于企业的失信行为,按照经济市场行为,降低其信用等级,在行业内公开,依法依规限制行政许可,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办法进行惩戒,不仅让其肉痛,而且让其心痛,使其以后在诚信方面不敢再越雷池半步。当然,对其他领域方面的失信行为也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惩戒制度,严明诚实守信的规矩。

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社会诚信体系。诚信体系建设既要依靠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又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提供切实保障,构建政府、群众和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多元化监管模式,加强对诚信行为的立体监管。 同时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既要靠正面宣传激励,又离不开信用惩戒倒逼,从而让想失信者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不易失信。教育和引导多方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构筑坚固的诚信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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