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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7-05-26 08:51:48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2016年2月,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一网两库四系统”,即信用呼和浩特网、法人信用信息库、个人信用信息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政府应用系统、法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并全面投入使用。

5月23日获悉,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并设专门机构——呼和浩特市信用管理中心,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直51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组长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在探索信用这一新领域工作过程中,呼和浩特市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工作,在总结国家、自治区的工作经验中逐渐找到思路。2016年2月,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一网两库四系统”,即信用呼和浩特网、法人信用信息库、个人信用信息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政府应用系统、法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并全面投入使用。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呼和浩特市成为第二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此前提下,呼和浩特市积极完善平台功能,力争完成从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到信用信息应用的重要过渡。目前主要业务有:利用平台征集社会各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通过信用呼和浩特网站发布“双公示”“红黑名单”等重要信用信息,实现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诚信宣传、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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