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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始申报
2018-04-11 09:24:25 来源:南宁日报
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2017年度全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启动,即日起至5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8月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

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2017年度全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启动,即日起至5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8月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

据了解,申报2017年度全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符合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条件。企业有未完成2017年度年报;使用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合同格式条款公示义务;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行为均不得申报。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对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工商局推荐,自治区工商局公示的方式。企业资源申报可通过广西红盾网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设区市工商局初审后,向自治区工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治区工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17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工商部门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工商局将撤销其公示,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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