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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用采集要保护好公民合法权益
2019-04-28 08:39:03 来源:厦门网
审议时,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单纯奖罚并不够,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相当重要,人人都守信,人人都说话算数,失信自然无所遁形。

最近,很多市民已享受到好信用带来的奖励——市民小葛从图书馆退回500元押金,不用押金她也能借40本书,因为她的个人信用超过600分。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大家都说好。不过,很多市民还高度关注一个问题:大家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好。

不能胡乱采集个人隐私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进行四审,许多组成人员说,信用信息收集时,应归的要尽归,但也要防止无序乱归,不能打着采集信用的名义,胡乱采集个人隐私。修改后的草案提出,不是所有信息都是社会信用信息,只有能够反映信息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状况的信息才算。信息收集要防止提供单位滥用权力,损害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不仅仅是基因、指纹、血型、疾病、收入、存款等隐私禁止采集,草案还加强了对自然人权益的保护,提出市民的信用信息要慎重采集。轻微的失信行为就不采集了。比如对市民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或市民违法行为轻微,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同时建立轻微失信预警机制,便于社会信用主体及时修复信用,并赋予信用主体知情权、异议权、信用修复权等权利。

也有组成人员提出:一些小失信行为,虽然没产生严重后果,但如果明知故犯、明知屡犯,也应考虑适当惩戒。“有的人,经常跟人借钱,经常不还,虽然每次借的不多。有些人觉得,大失信的事别犯,小失信无所谓,没什么代价。”

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几位中学生得知正在审议信用条例,提出这样疑问:父母总对孩子说话不算数,算失信吗?很多父母常说,这次期末考得好,就给你买个啥,就带你去旅游,但常做不到。

有组成人员表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由有关部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制定。事实上,与列入目录同样重要的是信用教育,要让成人和孩子都明白,即便对孩子,即便不是很重大的事,也不能说话不算数。小失信累积多了,即便从法的角度没有受到惩戒,但信用度也就大打折扣。

审议时,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单纯奖罚并不够,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相当重要,人人都守信,人人都说话算数,失信自然无所遁形。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期,政府诚信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让政府先讲好诚信做好示范。草案提出,要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政务诚信考核、监督、第三方评估机制,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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