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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过期退款”遭遇执行难
2012-04-05 11:49:11 来源:新浪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国家工商总局一纸命令,让历经“千团大战”后的各家团购网站又一次暗自焦虑了。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国家工商总局一纸命令,让历经“千团大战”后的各家团购网站又一次暗自焦虑了。3月14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站挂出《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需承担七项责任义务。然而,其中一条团购网站不得设定过期不能退款的规定,却被认为有行政管理“一刀切”之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更是指出,《意见》的出台在立法技术上有缺陷。

  大多知名团购网站已承诺退款

  3月27日,记者查询了美团、糯米、聚划算、拉手、高朋等一线团购网站,这些网站页面显示,都已有相关“退款”承诺。其中,美团和糯米均承诺“七天内未消费无理由退款”和“过期未消费退款”,但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窝窝也支持过期退款,但必须在过期未超过20天内申请;聚划算则表示过期未消费可将货款90%退还至买家支付宝账户……

  不过,这些“退款”承诺并不针对所有团购项目,比如窝窝团在售的“22元大地影院电影票”便在页面上明确标明“不支持退款”。从各个团购网站的规定来看,基本上实物类产品(需物流运送的产品)、票务类产品(包括实体票和电子票)、商城抵用券(包括实体商场及电子商城)、旅游产品均不支持退款。

  那么,是否这些商品以后也不支持“退款”呢?“我们肯定是支持国家政策的,目前无论是服务还是实物的团购,我们都有相应的退款政策。”美团网相关负责人告诉《IT时报》记者。糯米网也相当谨慎,“我们正在内部研究中,看怎么配合执行。”一位工作人员如是答复。

  退款执行难背后的无奈

  尽管几家团购网站在采访中都纷纷表决心,支持《意见》,但事实上,所有团购产品执行工商总局的过期退款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先明确说好不能过期退款的项目,基本上都很难做到规定要求。”一位团购网站内部人士麦德(化名)对如何执行《意见》深感无奈。

  团购电影票怕“黄牛”

  以票务类产品为例,有些票务类团购由团购网站包销,也就是说网站是在和院方承诺一定销量的前提下才拿到较低折扣,最终钱款按承诺票量与院方结算,多卖出去的票便是团购网站的利润,所以原价80元的电影票才能在团购网站上以三折左右的价格销售。“如果可以随意退,这部分退款就要团购网站自己掏腰包”,更让麦德们头疼的是黄牛,“如果黄牛以团购价购入,卖不掉再退,可以肯定,低价电影票都会被黄牛抢光。”

  演出票面临的情况也同样如此,“有些票务公司都是临时组成的,很可能演出一结束就转到其它地方去了,我们想退都没地方退。”到目前为止,麦德的网站还没有想出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聚划算怕“恶拍”

  聚划算目前的“聚无忧”服务承诺过期退款,但只能退90%。“其实是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恶拍。”聚划算工作人员告诉《IT时报》记者,一般来说,参与聚划算的商家,尤其是实物类商家,都会提前组织一批货源,需要提前垫付相当金额的成本,“这10%一方面补偿商家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有人存心拍了再退。”

  在聚划算网页说明中,旅游类的团购产品也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买机票、跟团旅游等产品商家一般都会事先预留资源,如果买家不去,造成商家资源浪费,却要求无条件退款,也是不公平的。”聚划算人士说。

  “香饽饽”商家不愿退

  事实上,完全让团购网站承担“过期退款”的责任,的确有点困难。在经过2011年的激烈厮杀后,幸存的团购网站在团购产品竞争上更加激烈,而参与团购的商家现在也都“拽”了起来,为了拿下一个项目,团购销售人员都得使出浑身解数。“在和商家谈判时,团购网站有时候是处于劣势的,尤其是一些本身知名度比较高的商家,他们会很强势的要求,不能退款,必须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销售人员也只好答应。”糯米网一位人士向《IT时报》记者透露。

  也许是基于同样原因,美团网在回答记者问题时,也提到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和商家协调”。

  原路退款尚有难度

  虽然大部分团购网站承诺退款,但退还账户基本仍是网站账户,如要退回消费者购买时付款的银行卡,则有多种限制,而这点也正是《意见》此次着重强调的,一定要原路退款。但在那位糯米网人士看来,实际操作还是有一定难度,“因为支付宝或者银联机构从每笔消费中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如果退款至原账户,这部分手续费是否要从中扣除?消费者能否接受?”不过糯米网的公关人士表示,这个问题已经提请财务部门研究。

  律师说法

  这是一个“削足适履”的规定

  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意见》是有缺陷的。它并没有说明这个规定开始实施的时间,以及给出一定时长的缓冲期,从这点来看,《意见》不具备可执行性。此外,这种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刀切”要求网购网站“削足适履”的规定,表面上看似保护消费者利益,实际却破坏了整个行业正常经营。团购网站有多种商业模式,其利润来源也多元化,如果强制性退款必然让网站利润下滑,没有精力推出好的团购产品,反而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相关链接

  Groupon :促销价值可过期

  团购网站的鼻祖Groupon也不是所有商品都支持过期退款。Groupon认为,团购券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付费金额和促销价值。前者永不过期,后者可以过期。在Groupon对过期退款的说明中,有三项关键说明。首先,对于传统形式上日常售卖的团购券,一旦过了有效日期,促销价值部分就失效了,除非法律禁止的情况。但付费金额永不过期。第二,对于Groupon Now(一款基于时间的团购应用)类别的团购券,一旦过了券上标注的使用日期和时间,促销价值即刻失效。第三,活动券只在购买当天午夜前提出退款请求;活动被取消且未再做改期; 或活动被改期后才可提出退款请求。

  记者手记

  公布《意见》前多听听意见

  允许消费者团购后“过期退款”是一件好事,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出发点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但这种在对新生事物不深入了解的前提下便贸然出台的管理规定,却难免有“一刀切”之嫌。采访中,一些团购网站三缄其口,只说会“积极配合”规定。而另一些愿意谈谈无奈、说说苦衷的网站却坚决要求“别出现名字”,这种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既不敢得罪又难实际遵循其管理的难处,真心了解啊。如今,团购网站们都盼有具体细则出台,否则《意见》很容易成一纸空文。希望这次,国家工商总局能多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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