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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研究
2012-04-18 09:26:0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保险电子商务也叫网上保险,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一、保险业电子商务的特性

  保险电子商务也叫网上保险,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人或保险中介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对组织内部管理、对客户关系管理以及经营业务部分或完全电子化这样一个综合的人机系统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这种商务活动可能是与原先的传统业务相并行的或者是相融合的。

  保险电子商务与传统保险方式相比,可以降低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运营成本。据美国布兹艾伦与哈米尔顿计算显示,通过因特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此外,保险电子商务可以拓展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为保险业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和一种有价值的交互式交流工具。与此同时,保险电子商务也提供了较高水平的信息服务,为客户提供了一种便捷的工具,使客户能够享受个性化服务。这也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客户隐私。

  二、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四大应用模式

  保险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网站、网上保险超市、网上金融超市和网上风险拍卖四种应用模式。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种典型BtoC电子模式,是由保险公司开设的网上店铺这种商务模式的优点是:(1)宣传公司及产品;(2)提供产品销售渠道;(3)管理客户资料;(4)提供增值服务。

  网上保险超市是一种典型的B to C电子商务模式,给他人和顾客提供了一个交易场所。目前面临挑战:(1)市场容量有限;(2)投资回报有限;(3)产品可比较性差;(4)真正网上保险难以实现;(5)受产品供应商的威胁。

  网上金融超市模式与保险公司网站模式相似,给顾客提供了人一个交易场所。主要优点:(1)有利于提高知名度;(2)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

  网上风险拍卖是一种BToB电子商务模式,保险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处置自身的风险。和国外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模式发展轨迹相同,国内大多保险网站都是基于个人险种而发展起来的,着眼于B to C方式,至今还没有BtoB的方式,但随着保险公司经营的不断创新,不久将会出现网上风险市场以及反向拍卖。

  三、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8年末,我国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代理机构136634家;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3%;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2971.2亿元,比2007年增长31.2%;保险业从业人员322.8万人,比2007年末增加65.4万人,增长25.4%。我国保险业一如既往地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

  随着在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以及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的出现,中国的网络保险开始进入了实际的阶段,中国的保险电子商务也开始了电子商务的历程。如果划分几个阶段的话,2003年到2005年发展是市场的导入期,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规模比较低,市场增长相对来讲比较缓慢。而从统计数据上看到经过了2005年之后再达到2006年的时候,中国保险电子商务从保费规模上实现了一个30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随后的2007年和2008年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持续了爆发式的增长态势,市场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

  未来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将会继续产生强有力的网上保险需求,推动保险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美国保险行业协会预计,在未来7年内,将有超过40%的商业保险业务和近一半的个人保险业务以电子商务方式实现。保险电子商务在我国也已发展了近10年时间。近几年来,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取得了长足发展,网站访问量、保费收入、签单数快速增长;网络直销、电话营销业务发展迅速;保险卡业务发展平稳;电子商务渠道的规模也获得迅速增长。

  从各大保险公司2008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2008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网上交易的身份认证、在线保费支付、电子保单有效性等阻碍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技术障碍,也逐步得以解决;此外,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保险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案例,推动技术的发展。

  第二,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措施,确保网络安全。应进一步提高网络的加密技术,加强网络安全防范,还要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对网络的捣乱、破坏,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权益。

  第三,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做到有法可依。针对网络保险的特点,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应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四,做好网络保险宣传工作,防范道德风险。通过各类媒介向投保人普及保险知识,宣传如实告知、可保利益等内容的重要性。同时,为了防止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网上非法操作造成公司损失,有必要加强内部员工的管理,明确各员工的职责和权限,对于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和重要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强各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创造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第五,着力培养保险电子商务专门人才。

  电子商务是一项全新的、具有革命意义的技术进步,网上保险营销对传统经营模式提出了人才、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挑战,而目前我国的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保险公司应下大力气在年轻一代中培养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有保险业务知识的跨领域专门人才。这种新型人才将很快成为未来保险企业的领导型人才。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逐步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曾预言,“因特网将改变一切”。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以其具有的成本低、选择广泛、服务连续性等特点,正在受到保险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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