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资讯新闻 > 正文
    
商务部聂林海:国家将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2012-04-23 09:51:35 来源:新浪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表示,国家非常重视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在听取诸多部委、专家、企业的意见后,将尽快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4月21日消息,在由亿邦动力主办的第七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大会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表示,国家非常重视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在听取诸多部委、专家、企业的意见后,将尽快出台网络零售管理条例。

  聂林海指出,商务部工作重点主要是研究推进网络零售等规制建设、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去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商务部会同各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先后听取了与40多个部委、40多个专家和数十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已经20余搞,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将力争完善,尽快出台。

  聂林海透露,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商务部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调开拓,在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国际交流方面做出四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自2007年以来,商务部相继发布了网上交易指导意见以及“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二是促进电子商务的示范应用。三是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四是务实开展国际电子商务交流合作。

  在促进示范应用方面,去年,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等八部委授予北京等21个自然城市加上原来的深圳,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今年2月份,发改委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和各部委的分工。去年底我们发布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今年又出台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非常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我们收到各省市报上来的创建方案超过100家。根据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评审意见,按照示范基地的工作原则,确定了首批包括北京大兴和通州35个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名单,目前正在商务部网站公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