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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身边的"陷阱" 诈骗花样层出不穷
2012-06-11 14:40:44 来源:人民网

近日,从人民网海南视窗编发的新闻来看,目前海南社会上的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受害者遍布各个行业,人民网海南视窗编辑此文,希望广大市民引起注意,以免上当受骗,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专家讲座:高价兜售保健品

  

  

一伙据称来自四川的人,在琼山区影剧院以免费健康讲座、赠送贵重礼品的形式向老人们高价兜售保健品,称可以治疗各种疾病。行骗3个月后不见踪影,众多老人受骗。

  

  

工商部门提醒,购买保健品需防8大陷阱:利用“赠药”“免费试用”等促销手段,吸引老人;打着高科技的幌子上门推销,老人不能辨别真伪,买下昂贵的“灵丹妙药”;在社区打着“名医义诊”的名号,让销售人员穿上白大褂充当“名医”;在酒店、影院等场所内开展“专家讲座”;在公园内采用加入会员制的手段,套取老人的电话,以达到日后的销售目的;在商场门口采用“免费抽奖”的手段,诱使老人购买大量保健品;利用老人渴望亲情的心理,让老人上当。

  

   “神医”骗术:“你将有血光之灾!”

  

  海口海甸五东路的某小区后,王女士看见一名瘦高的男子从住宅楼上下来,开口便称:“你将有血光之灾”。然后,该男子逐一说出王女士早前曾摔跤等事,且“预示”王女士“将要偏瘫八年”。眼见对方把自己之前的事情说得如此准确,王女士不由得一阵慌张。

  

  

该男子则向她提出了“解决办法”:将家中所有财物拿来验一验后再还给她,到时再将财物用身子压在床下便可消灾。对男子说法深信不疑的王女士很快就回到家翻出所有财物,包括存折等,“总共值三万元左右。”当王女士下午再来到约定的取钱地点却找不到任何人,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取款机“温馨提示”:骗走老母养老费两万元

  

  

某校孙老师于7月25日在乐东县城某邮政储蓄所取款时,因取款机出现故障,随即拨打了取款机上张贴的“温馨提示”报障电话,按提示操作,卡里老母亲的两万元养老费被骗取。经过与乐东县城该邮政储蓄所一个多月的交涉沟通,银行方面最终将补偿金由3000元提升到骗取总金额的30%。

  

  

对此,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既然提供了电子交易平台,以其快捷、高效来吸引顾客,就应履行提高服务水平,及时修改服务漏洞,保证交易安全的相关义务。如果有犯罪分子轻而易举地利用ATM机进行犯罪活动,就应视为银行没有履行好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冒充央视:《非常6+1》惊喜奖

  

   “尊敬的用户!您的号已被《非常6+1栏目组》砸金蛋活动砸中惊喜奖。请登录网站www.cctv398s.com,您的验证码是×××。”按信息登陆网址后,显现的是“星光大道官方网站”页面。但页面的显眼处却是领奖区。在领奖区输入短信上提供的验证码,页面随即弹出对话框及中奖信息:恭喜您,您已被系统确认为“cctv-中央电视台”活动二等奖用户,并附有奖金和奖品。点击“确定”后,页面跳转至下一页,该页面有活动规则、奖项设置等内容,并附有填写资料的特别提示,继续点击,页面最终提示:二等奖获得者需支付2200元活动奖品保险抵押金。

  

  

对于这种诈骗行为,《非常6+1》的官方网站发表了重要声明:《非常6+1》栏目组从未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抽奖活动,请广大观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信息。

  

  

冒充公安:“安全账户”不安全

  

  

海口赵女士拨通了其提示的咨询电话,在被告知银联卡消费8940元是事实后,她又打通了该电话提供的一个“报警”电话,一个自称是海口市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民警”在电话中告诉赵女士,为了保护她的个人财产,需要对其名下所有账户进行冻结,让她迅速将账户上的所有资金转到其提供的一个“安全账户”。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1、海口市公安局并无“金融犯罪调查科”这样一个机构;2、公安机关在办案时会遵循正规的法律程序,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受害人转移银行存款;3、不要因对方自称是“执法人员”就轻易相信;4、决不可轻易将钱转汇给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员或单位;5、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提防个人信息的外泄。

  

  

冒充法院:催纳“诉讼费”

  

  

来电一般是以“000”开头,来电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说“你在法院有传票,请来领取”,说完即挂断电话。二是来电为电话录音,没有来电显示,内容为“你在法院有传票,人工服务请按0”。按提示音继续按电话键,听到的是忙音或莫名其妙的内容。三是在电话中自称某法院法官,称“法院刚破获大型银行卡诈骗集团案件,你的银行卡也涉及其中,现进行核实……”,从而读出接电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套问其私密信息或要求将款项转移到“安全账户”。

  

  

海南省高院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法院传票有非产严谨的法律程序,一般根据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内的信息,由法警或专门人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或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也不使用电话录音形式。海南省高院提醒广大群众防范可疑电话骗局,如在今后接到此类可疑电话,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虚假合同:骗取钱财共计828500元

  

  

朱洪波假称其已承包到万宁市自万宁供水厂至石梅湾度假村区供水工程项目,以中南海口分公司的名义分别与被害人钟某、李某某签订了一份《土方挖掘、回填工程合作协议》,骗取钟工程订金人民币30000元,骗取李150000元;随后,朱洪波又虚构其已承包到万宁供水厂至石梅湾度假村区供水工程清理基础、垫层平整、压实工程项目,并与易某某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易某某和蔡某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钟某,为此朱洪波骗取钟某的工程定金人民币40000元。利用虚假合同,前后骗取多名受害人的钱财共计828500元。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原山东中南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法人代表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租房押金:诈骗万元被批捕

  

 

  

吴某某借用朋友一套房子,在没经过朋友同意的情况下,在网上以“二哥”名义,发布房屋出租信息。随后,吴某某分别与徐某某、符某某、韦某某、冯某某等人签订4份房屋出租合同书,骗取4人租金与押金共计10400元人民币。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的吴某某被龙华区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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