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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式亟待突破
2012-06-11 14:55:43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每一宗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都无可避免地染有诚信缺失、见利忘义之疾。当经营者神经被发横财邪念掌控的时候,就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运动式”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医治经营者这些顽疾。而期待通过理想化的说教使经营者树立“诚信为本”的意识更显得苍白乏力。

 

每一宗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都无可避免地染有诚信缺失、见利忘义之疾。当经营者神经被发横财邪念掌控的时候,就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运动式”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医治经营者这些顽疾。而期待通过理想化的说教使经营者树立“诚信为本”的意识更显得苍白乏力。从长计议,拯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缺失,要建立包括检测预警、社会监督、责任追究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这其中,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信用档案,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以欧美为例,美国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中心的信用法律法规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均纳入法律范畴;德国用社会信用记录监督社会成员是否遵守社会秩序;英国通过对欺诈事件的调查和曝光并附加经济和刑事等惩罚以构建诚信经营体系……一朝失信被记录,则终生举步维艰,乃至无立锥之地。正因如此,个人和企业生怕触及失信的红线,把诚信等同于“命根子”,而这恰恰是我们的软肋。

  

要遏制一些人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明知故犯、铤而走险的行为,除了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从法律上严厉惩治欺诈、失信行径,提高见利忘义、坑蒙拐骗者的失信与违法成本外,建立一套诚信规范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迫在眉睫,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方式和路径亟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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