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电子商务立法终于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透露,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并已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近几年疯狂发展的电商背后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行业将更加有序发展。
全民电子商务时代来临
近两年国内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电商经济成为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目前中国的大型企业已经普遍应用了电子商务,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也超过了40%,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企业成本。另外,商务部发布的2010-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5.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2%,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5%。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也显示,截至去年12月,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网购用户规模达2.03亿人,同比增长28.5%。预计2013年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环境下,电子商务既是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资深电信分析师马继华表示,未来会有多少企业进入电子商务?答案肯定是全部。航空已全部进入电子商务,携程、去哪儿、到到等或者寻找新的产业链延伸,或者就在与搜索引擎合作,淘宝与搜狗、百度与去哪儿都是同盟。铁路最不开放,但在去年却迅速开通了网购通道,即便被春运秒杀而民怨,但这是一次有时代意义的进步,而铁路系统依靠自身的路网优势,未来将肯定会进入物流甚至电子商务版图。有了航空和铁路的电子商务应用,整个社会都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全民时代。马继华告诉记者,电子商务发展碰到了物流、商品质量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管理等发展瓶颈,如不得到解决,便会决堤。
市场乱象越发严重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监测数据显示,2011全年团购快速发展,导致电子商务投诉巨增。网络欺诈、虚拟商品交易纠纷、发货迟缓、订单取消、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快递验货、网络传销等成为电子商务用户投诉的热点。而近期,随着消费返利事件的发展,充分暴露出在网络购物与网络传销结合产生“变种业态”下的监管空白,亟需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监管条例予以更好地规范。
竞争乱象越来越严重,形式花样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子商务领域尚处于监管真空期,而信用机制未建立,商家的行为没有任何强制性的约束力,其可以将自己的失误随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即使消费者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比较高,更是寻找不到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电子商务的日常运行中,尽管各商户纷纷推出各种解决方案,政府部门也将电子商务列入信息计划。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商讨往往都集中在技术层面和实施方案,对于政策法规等方面的诸多问题虽有涉论,但并不全面,也不系统更不深入。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虽然曾出台过部分相关法律法规,但主要集中在计算机和网络管制方面,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立法还没有出台。
马继华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的法律,主要是依照传统商务的法律在管理,但互联网发展很快,各种各样的创新形式不断出现,法律严重滞后,这已经影响到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 电商立法监管“促销乱象” 2012/06/25
- 电商价格战 企业销售数据遭质疑 2012/06/25
- 京东庆生引发电商价格战 企业销售数据遭质疑 2012/06/25
- 电商价格战难掩发展困局 假货之殇笼罩行业未来 2012/06/25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06/25
- 电商或演最后疯狂 微博营销已成主战场 2012/06/25
- 分析提升电子商务信用的五大策略 2012/06/25
- BCP区域商务信用平台协助完善信用体系 2012/06/25
- 中国征信体系建立势在必行 2012/06/25
- 电商狂打价格战 赔本赚吆喝背后“有水分”? 201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