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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应对金融危机 牌照发放或将延迟
2012-09-07 17:16:41 来源:证券日报
据相关媒体报道,央行将颁发1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严格规范。眼下牌照发放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共有40余家支付企业在为申领牌照作最后的冲刺。

据相关媒体报道,央行将颁发1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严格规范。眼下牌照发放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共有40余家支付企业在为申领牌照作最后的冲刺。接下来的几个月,第三方支付市场可能会上演“几家欢喜几家愁”的一幕。据介绍,目前40余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申请牌照,届时将有30多家拿不到牌照的公司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资料显示,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使得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迅速发展,体现第三方监管与服务职责的在线支付应运而生。根据艾瑞咨询今年前三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718亿元,将保持180%左右的高速增长。预计到2010年,市场总价值将达到人民币2800亿元。

尽管市场前景广阔,潜力无限,但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拥挤的行业。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已陷入不计成本的价格战,40余家企业正在网上展开竞争。为了达到最快占领市场的目的,相关企业在刚进入时纷纷采用了免费模式。而随着竞争的日渐激烈,某些企业又开始不顾原本就很低的利润,盲目地引入风险资金进行“圈地”。更有甚者,不惜以送钱的方式来吸引用户。尽管以上策略吸引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但真正有价值的客户却少得可怜。对比此前的巨额投入,企业的业绩报表令人不忍直视。

因此,多数企业都受限于盈利难题,盲目的无序竞争让各企业的利润大幅缩水。最新数据显示,在现存的40家电子支付企业中,真正盈利的不超过半数。电子支付企业主要靠服务年费和利润分成生存,多数企业所提供的服务缺乏差异性,只能以零利润或负利润来争夺用户和交易量。这种竞争的直接后果是,国内绝大多数电子支付企业正处于亏损经营、盈利无期的局面,部分企业萌生了退出的念头。

为了使电子支付行业内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混乱局面得到改善,央行即将出台包括《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业条例。《办法》的主要内容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关系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牌照发放”,将直接对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形成约束。

易观国际分析师测算,中国大概有6万家B2C企业,除去朝不保夕的约5万家,比较专业且能提供持续服务的大约有1万家。如果将来是10个牌照,平均每家分到1000家B2C企业,这仍将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作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宝的高级经理陈亮向本报记者讲到,“目前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处于爆发式发展时期,市场高速发展并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整体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出台,首先会对企业起到引导作用。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交易对象包含很多行业。但是,《办法》的出台将明确企业选定行业的范围,使交易对象具体集中到某个行业。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行业拓展,减少不必要的精力与资源浪费。其次,对电子支付行业也起到了规范作用。《办法》将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准入资格。‘牌照门槛’将对企业的盈利状况、营业资质、风险控制、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及安全信用系统作出明确规定,符合资质的支付公司才可能获得牌照。”

当被记者问及牌照为何拖延许久、迟迟未出台时,陈亮表示,这可能是考虑到这个行业还处于发展期,国家希望继续对行业进行观察。此外,目前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第三方支付行业从重要性角度而言要稍微排后一点。

陈亮表示,“支付宝一直保持着与包括央行在内的主管部门的定期沟通,《办法》的出台是对支付宝有利的,也是我们所热切期盼的。但是,目前由于发放牌照的相关事宜未经主管部门证实,因此不便进行评论。但是我想说明一点,所谓的‘牌照’应该是指尚未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里的关于准入资格的这部分内容。”

易观国际总裁于洋表示,目前央行现在正在应对金融危机,重心可能不会放在发放牌照上,所以此消息有待进一步证实。

中国律师精英网首席律师尹富强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发展非常快的行业,而制定一部法律可能需要两年的时间,发牌是一个比较快的能达到管理目标的途径。但是《办法》将门槛定的太高,其规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净资产比例鲜有企业能够满足要求,股东变更大概5%就必须报批,对于靠风险投资创新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显然也不合适。加之对高层管理者的金融业从业经验要求之高,使得很多优秀的企业也难以进来。

尹律师建议,应先将门槛降低,将企业引导进来。因为监管部门最关心的一点,即牌照一旦发出,那些未能得到牌照三方支付企业关门大吉,却不能将用户的资金妥善归还,将引起重大社会问题。可分阶段管理,在进入阶段保证大部分企业都能进来,在运营和最后阶段逐渐加强风险管理,提取准备金用以补偿客户。

另外,针对沉淀资金管理问题,尹富强律师也指出,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客户资金不过二十多亿元,数目很小。《办法》虽然要求把这些资金放到专门的账户里,但却没有明确收益主体。如果按照以往第三方支付企业以自己名义存款的做法,收益的不会是客户。尹律师预计,牌照的发放不会只是一批,事实上应当是谁能达到资格就可以申请做此项业务。

艾瑞咨询的分析师表示,牌照的发放以及电子支付新规的出台,将在行业内引发洗牌,但对于电子支付行业长远发展来说不失为一个利好。届时大批无法达标的中小支付企业将被屏蔽,电子支付行业内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集体亏损局面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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