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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摆脱恶名名单 平台净化须管理机制先行
2012-12-21 15:51:03 来源:金融界网
美国政府宣布将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从“2012年恶名市场名单”中删除。

美国政府宣布将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从“2012年恶名市场名单”中删除。“恶名市场名单”是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的,榜单主要是针对美方认为在互联网上存在诈骗、侵权、盗版等问题的企业或者市场进行调查或者开展维权行动的对象。美官方表示,在过去一年里,淘宝网作出了显著的努力,与版权所有者和行业协会合作清理侵权产品,因此将淘宝网从恶意名单中删除。虽然淘宝成功洗白,但是国内网络消费环境依然令人担忧。净化网络消费环境,需要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监管部门、消费者达成共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淘宝摘“恶名市场”帽子

12月14日消息,美国政府于周四将淘宝网排除在“2012年恶名市场名单”之外。USTR在报告中称:“淘宝网已经从2012年的名单中删除,因为该公司过去一年间做出了引人瞩目的努力,与版权所有者或行业组织展开了直接、彻底的合作,对其网站展开清理。”除淘宝网之外,USTR还将中国的搜狗网站剔出了“恶名市场”名单。不过,中国的迅雷被列在2012年的恶名市场名单之中,原因是迅雷未尽全力维护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其一直在帮助用户下载和发行侵权影片。

淘宝网是中国最大的消费互联网平台,市场销售份额比重大,该网站有将近5亿注册用户,商品超过8亿件。美国商会曾将淘宝网称作“全世界最大的在线假货来源之一”。2011年3月USTR就将中国的百度、淘宝网以及多家实体市场列入这份名单。2011年底,百度因与环球唱片集团等唱片公司达成协议,向旗下社交音乐平台上的版权音乐所有人支付版税,USTR遂将百度从恶名黑名单中剔除。但淘宝网仍然名列恶名市场名单中。淘宝网为了摘掉“恶名市场”的帽子,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采取严厉的惩罚手段,意在阻止侵权货品在其平台上出售,尽力净化交易平台。淘宝相关负责人说,仅2012年上半年,淘宝网就有4520万件侵权产品下架,其中有230万件是应版权或品牌商家的要求而下架的。

电子商务观察者鲁振旺认为,淘宝母公司阿里巴巴想在美国上市,若淘宝持续位列恶名市场名单,将给阿里巴巴的美国上市之路将多一重障碍。

电子商务平台已成售假重要渠道

伴随我国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环境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其中,网络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甚是严重。电子商务平台已成为不法分子销售侵权产品的重要渠道。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近期联合发布数据显示,去年6月以来的一年间,全国有超过6000万网民因为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受骗网民中,有七成消费金额在500元到2000元之间。

销售假货的电子商务平台中不乏主流平台。今年上半年,央视曝光的当当网出售假冒卡西欧手表的事件;卓越亚马逊销售的“源之百康咖啡”等19种保健食品为假冒产品;承诺“品牌正品,商城保障”的天猫商城,也混杂着假货;雅漾公司称其从未授权网络销售其产品,而淘宝网竟有销售该品牌化妆品。淘宝最终向媒体承认淘宝商城上的商家并非全部得到品牌授权。

网络售假事件高发,主要有四方面原因。第一,网络售假具有门槛低、成本低、利润高、行为隐蔽性强等特点,不少违法分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产品牟取了高额利润。第二,有需求即有市场。部分消费者贪图侵权产品价格低廉,无视法律规定,购买侵权产品,不断催生不法分子的售假行为。第三,电子商务平台缺乏严格的审核制度,产品货源渠道鱼龙混杂,一些山寨商品充斥整个网络。第四,立法机关未完善相关立法,职能部门亦缺乏有力措施对网络售假行为进行监管。

净化交易平台,完善管理机制

面对交易额日益增长的电商企业,如何净化开放的交易平台,让买卖双方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已成为电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建立安全、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电子商务平台首先要建立行业准入机制,把好市场准入关,所有的品牌产品必须具有品牌商的授权。其次,要做好过程中的监测工作。可效仿天猫商城,有专门的监测系统,还有神秘买家制度,只要客服部门接到投诉,甚至是怀疑售假,天猫就会出动神秘买家来暗访核实。再次,电商一旦发现售假,要严惩不贷,不但罚没保证金,还要责令店家关店整顿,甚至将店铺清退。对于买到假货的消费者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互联网网络监管部门,发现电子商务平台存在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情况,要严格予以声誉罚,并处罚金。商家要提高行业自律意识,选择合法的进货渠道,不贪图眼前利益,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提高辨别产品真伪的能力,自觉抵制价低的侵权产品,对售假造假行为不容姑息,勇于举报。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应加大监管,严格打击造假售假行为,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立法机关完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售假、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行立法管理。

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成为当今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产品渐成普遍态势。争创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需要产业链各方各司其职,并达成共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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