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4-08-21
谭
先生
投诉 拉手网
我们打算自己拍摄一些穿着西装的照片所以在2014年08月15日在拉手网购买了深圳东部华侨城门票,在购买门票前拉手网和东部华侨城都没有事先说明不能在景区里面拍照,我们在进入了检票口后,工作人员不给我们参观,由于我们还没有参观所以要求退票,遭到拒绝,在我们离开停车场的时候还不让我们走强行限制我们人身自由,不开停车场的收费轧机(已经再付了停车费)我们对此遭遇觉得无比荒唐和无理,要求退票和赔偿理由如下:
1.拉手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第十条,第十六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五十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我们在拉手网付费接受服务前,事先并没有明确告知是不能在景区内穿婚纱和西装拍照,而是购买门票付款进入了检票口后才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还要求强行要求消费四千多.不消费就要被赶出景点强行没收私人行李物品,在购票前没有人提醒和任何文字协议说明不能自己携带照相机和穿西服和婚纱进行拍摄照片要是有说明绝对不会选择你们拉手网,来这花钱买罪受.
- 投诉编号:34574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拉手网
- 投 诉 人:谭
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8-21 03:08:22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www.lashou.com/deal/7511399.html
- BCP已于2014-08-21 15:58:10 将此投诉转交给拉手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