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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红罐之争:加多宝称由董事长亲自设计
2012-11-05 14:02:16 来源:艾瑞咨询
加多宝、广药互诉对方侵权一案,目前还在等候开庭通知。一知情人士对新金融记者透露,加多宝和广药在装潢权之间的争端,将在法律层面上有个说法。

可不论‘红罐’最终花落谁家,都无法避免加多宝和广药在2013年的‘市场之争’。而这两起让双方互为原、被告的诉讼,也难免引人深思。

红罐归属

不论法律最终将凉茶的红罐装潢权判给谁,都无法阻止人们对“红罐”归属权的探究——究竟是谁的红罐。

加多宝方面表示,红罐凉茶的装潢设计是加多宝开创的,所以红罐外观对于加多宝品牌来说是特有的一个标识,也是加多宝凉茶的身份标签,在众多消费者眼中,加多宝特有的红罐,就代表了加多宝凉茶。

然而,广药集团(以下简称广药)生产的红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从知识产权包装装潢领域的侵权标准来说,已经达到足以让消费者产生混淆的程度,涉嫌侵权。”上述知情人士对新金融记者说。

事实是,2012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法院和广州法院向对方提起诉讼,案由基本相同,均诉对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即红罐包装装潢)。两地法院已分别立案。

虽然,业内对加多宝辛苦经营“王老吉”多年表示同情,但“王老吉”商标确实是广药的,可红罐就不同了。

“其实,当年广药把商标租给加多宝时,为了保护自己——当时的广药在生产、销售绿盒王老吉。于是,他们画了一个圈儿,加多宝只能做红罐及红瓶,不能做绿盒,不能出圈儿。可当年并没有现成的红罐包装设计,后来的红罐设计,是加多宝集团董事长亲自设计的,并于1997年获批为国家包装专利,与广药没直接关系。”上述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记者透露。

可广药也不甘示弱,并多次向媒体表露,当年的协议里就言及“红罐”,“红罐”理应是广药的,且广药已经在申请装潢专利。

有营销专家表示,其实红罐作为凉茶的重要标识,已经与凉茶不可分割。谁抢到了红罐,实际就抢到了市场。

围绕着红罐,这两大阵营不止一次发生争斗。据新金融记者采访获悉,今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研讨会上,近40名专家经过法律、法理、国际判案经验等多个层面交流和探讨后,一致认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与商标是独立、分离的,并受不同法律保护,虽然专利权有效期已经过去,但众所周知,当时,加多宝只是从广药租用了商标,而包装装潢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原理,红罐包装属于加多宝无可争议。

虽然专家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可没有人知晓法律层面将如何判定。如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原理真的成立,那么,红罐就将是加多宝的。

不换包装

专家们普遍认为:“知名商品是加多宝生产销售的用红罐包装的饮料,其特有包装装潢与商标是独立、分离的,并受不同法律保护,不能混在一起。”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曾公开表示:“这个案件不是广药和加多宝的争执,而是一个公共事件。知识分子、学者应当是社会的良知,应该在专业领域发出专业的声音,提出专业的意见,把事实和道理讲清楚,这是读书人的公德,也是国民赋予我们的职责。”

即便如此,对于诉讼的前景,加多宝方面并不乐观。

仅就诉讼结果的可能性,加多宝方面称:我们拥有红罐包装装潢权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我们真输了红罐官司,那么这体现的不是一场官司输赢的问题,而是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的悲哀。众所周知,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已经申请了专利,即使专利到期,同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任何抄袭行为都是违法的。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广药从未生产过红罐凉茶,何谈拥有红罐包装装潢权。

广药不仅抢夺了加多宝合法使用的商标使用权,而且还要继续抢夺加多宝自行设计、注册并一直使用的红罐包装装潢权、广告创意及广告语,甚至假借司法机关名义恐吓加多宝合法经销商,恶意查封经销商存货,并找专业公司,发起恶意诉讼,这造成了经销商巨大的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广药采取的这种非法打压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业内普遍表示强烈谴责。

尽管如此,加多宝对红罐的包装依旧沿用了之前的红罐包装设计。

在加多宝方面看来,商品的外观与品牌是相辅相成的,红罐外观是加多宝凉茶品牌的身份标签,在众多消费者眼中,加多宝特有的红罐,就代表了加多宝凉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品外观对加多宝品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更重要的是,红色罐体的设计是由我们初创的,当初的设计理念也是基于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红色文化,突出吉祥、欢乐、喜庆的内涵,这一设计理念是与公司整体品牌的大战略一致的。

因此,我们不会改变加多宝红罐凉茶的包装设计。我们也会采取措施,打击模仿、抄袭行为,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加多宝方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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