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网上注册多个账号开设多家网店,大量销售假冒品牌手机,并用“好评返现”等方式让买家尽早确认付款,收到货款后马上转移该店账户上资金。买家发现手机质量问题后,卖家假意答应退货退款,而实际收到退货后就不再理会买家,任由淘宝网封店。无奈之下,淘宝网只得作出先行赔付,由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今年“3·15”前夕,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这起网上诈骗案的侯林、侯旭等8名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买家:受低价诱惑“淘”到假手机
2012年9月,江苏人黄先生想在淘宝网上选购一款三星手机。货比三家后,黄先生发现,店名为“三星直营”的广东卖家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店主还保证百分百是正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于是他果断下单,花1960元买了市场价3000多元的手机。
拿到手机后,黄先生发现手机速度很慢,一查手机串号发现有假,立即联系卖家。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对方答应退货,要求黄先生将手机寄回,承诺收到手机后退款。几天后,黄先生查询快递单号发现快递已被对方签收,但再也联系不上卖家。黄先生只有向淘宝网投诉,淘宝网根据黄先生提供的单据作出先行赔付。
卖家:网售假手机“打一枪换一地”
黄先生所购手机的淘宝卖家网上售假均是“打一枪换一地”,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给淘宝网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
经警方查明,2012年4月,23岁的广东小伙侯林在淘宝网上注册了第一家手机店,并通过缴纳保证金1000元加入了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同时通过刷信誉和淘宝直通车平台,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侯林卖的手机都是从深圳某数码城进的山寨机和翻新机,但是他却以“低价正品手机”为诱饵,同时向买家承诺手机7天内包退换,2年内包维修,诱导消费者购买。
买家在购买手机后,侯林等人通常会告诉买家收到货48小时内确认收货并给予好评后返款20元至50元。很多买家在利益诱惑下都会给予好评,侯林收到货款后会及时将该店账户上资金转移到自己的银行卡上,以防支付宝上的资金被淘宝冻结。在买家发现手机质量问题后,侯林会假意答应退货并退款,而实际收到退货后就不再理会买家,直至该店铺被投诉后限制交易。
侯林的假手机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据他向警方交代,平均一天能卖掉10至20部手机,每部手机赚200元左右。除了自己之外,侯林还雇佣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侯旭、侯红、侯玉以及其他人帮其从事网店生意,其中侯旭等负责货物的包装及发货,侯红、吴芳等负责网店售后,侯玉负责买菜烧饭。有了明确的分工,侯林在淘宝网上能够轻松自如地应对买家和淘宝公司的催缴,只要淘宝一封店,他们就会马上注册和更换新的卖家账号进行诈骗。侯林承认,自己曾在淘宝网上注册过30多家淘宝店,每家店存在的时间长的只有一个月左右,短的一天就被淘宝关闭掉,原因是发布商品价格过低。
检察官提醒:小心网购低价陷阱
2013年4月,淘宝网安全部的员工到余杭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在处理会员售后维权时,发现多个卖家利用公司平台以发布低价正品手机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伪劣产品,在消费者维权时,卖家不予处理,诱导或迫使消费者向淘宝索要赔偿。
当淘宝买家向淘宝投诉后,因为售后投诉量大,一部手机单价都在千余元之上,卖家缴纳的1000元保证金根本无法对大量买家进行赔付,淘宝只得使用消费者保障基金作出先行赔付。在对卖家进行电话和邮件催缴所欠保证金不成功的情况下,淘宝对该卖家账户进行交易限制,但是很多卖家仍不补缴保证金和处理售后问题,而继续注册和更换新的卖家账号进行诈骗,以逃避淘宝对其进行“制裁”。
据淘宝方面透露: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此类淘宝维权买家客户达到2000多人,给淘宝公司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但淘宝的先行赔付仍满足不了大部分买家的赔偿要求,使得不少买家维权困难。
经过一个多月的网上调查,2013年5月,侯林等人在深圳某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房间内搜查到电脑、快递发货单、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经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侯林等人骗取6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1.69万元。
近年来,网购越来越受欢迎,但与此同时,山寨商品充斥其间,利用网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办案检察官提醒消费者:面对网上商品价格过低的诱惑,要擦亮眼睛,淘你喜欢,但要小心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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