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此前一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曝光了4起税收违法案件。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全国税务稽查部门2013年共查处千万元以上案件516件,比上年同比增长17.3%。2014年第一季度,查处千万元以上案件1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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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已经发生的税案告诉我们,一方面,国家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斗争从未放松,促进了社会群体税收意识增强;另一方面,这些不法行为与经济发展相伴而生且从未停止,税务信用建设任重道远。涉税案件频发,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部分公民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税收最本质的职能,忽视了税收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让自利的选择主导了个体行为走向;其二,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压打击为辅的两手还不够硬,特别是税收公益宣传力度和普及的层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覆盖,尤其对以企业为对象的税收法治宣传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其三,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违法成本过低,执法弹性较大。
面对这样的现实环境,如何更好开展税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光荣,偷税行为可耻的舆论氛围,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而如此宏大的全民诚信纳税意识增强工程,仅仅依靠税务机关一家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方能从根本上形成遏制涉税违法犯罪的外部环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氛围。
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目前,全国有工商业户3500万户,每年工商注册户数以两位数的速度增加,如何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对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大以增强全民税收法治意识的宣传投入力度,既十分必要,亦刻不容缓。
各级政府作为财政资金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对税收法治宣传具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应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并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将其纳入政府考核,加大对税收宣传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力度,以公益的形式,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褒扬依法诚信纳税,鞭挞涉税违法行为。同时,为纳税人做好政策服务,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舆论氛围,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纲要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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