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8月10日发布消息,合肥等11个城市成功跻身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诚信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阶段
合肥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快步向前,迎来新里程碑。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将合肥市等11个城市列为全国首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创建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为两年,今年主要是建立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启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各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建立并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宣传活动等。到2016年,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初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根据批复文件,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将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2016年上半年对2015年创建工作开展评估,2017年上半年在全面评估基础上组织验收。
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我市在“信用城市”建设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效,首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依托“信用合肥”网站,我市将实时公布信用建设工作动态、开设重点人群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端口,不断丰富完善“信用合肥”的应用服务功能。
我市将加快推进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一网三库一平台”,即“信用合肥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市政府已正式启动项目建设,正在开展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根据方案,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基础上,该平台可以归集、交换、共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51家成员单位在行政与社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如企业法人及个人资质信息、荣誉信息、惩戒信息等,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我市信用建设奖惩机制初步确立,建立起“红黑榜”发布制度。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19个单位联合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通过失信上“黑名单”、产品质量设“红黑榜”、信用信息上公共平台、“失信典型”公开曝光等措施,推进建立共防共治的信用奖惩机制。
四大领域开展诚信建设
如果企业因为失信进入“黑名单”,只要在统一的“信用平台”中查询到清单,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惩戒办法,一定期限内企业就无法在合肥开展相关业务。
根据计划,合肥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围绕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在企业债券发行、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管理、政府招投标管理、财政资金申请等六大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优先突破。
此外,合肥将加大对守信者的激励力度,对守信者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优惠。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探索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失信企业,只要及时改正,还能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给予信用主体重建信用的权利。(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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