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危险化学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2015-10-22 08:51:44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
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信息化、数据共享、监督检查“六位一体”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信息化、数据共享、监督检查“六位一体”建设。
二是着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展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渠道,加强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市公安、环保、交通、金融等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落实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做好与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衔接工作。
三是完善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公开、运用的方法和机制,推动信用制度与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举报查处、承诺践行中企业失信信息的采集;落实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事前承诺、事中谈话、事后通报”工作规则。
四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探索对守信单位采取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执法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单位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见、诫勉谈话等惩戒措施,积极引导以信用记录为依据购买技术服务;推广运用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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