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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2015-10-23 09:56:14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期,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要求建立起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近期,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要求建立起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目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已率先推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对2015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记载有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上述证照的法定功能),比国家提出“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计划提前了三个月。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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